港大深圳醫院失誤賠62萬元

涉事香港大學深圳醫院。
涉事香港大學深圳醫院。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發生重大醫療事故!內媒昨日爆出家屬舉報信指,一名77歲女患者在2018年體檢時被誤診「胰腺癌」,儘管術前術中均未發現明確腫瘤,但她仍被切除全部胰腺、膽囊、脾等5個健康器官,並於術後2個月離世。深圳法院去年11月對此判決指,涉事醫院須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家屬62萬餘元(人民幣,下同)。患者家屬前日(28日)表示,已以主刀醫生故意傷害罪報案。
該患者女兒郇杰在網傳舉報信中寫道,其母親在身體健康、無任何不適和症狀情況下,於2018年8月去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做體檢時,因「膽總管擴張」被收入院。

 

隨後該院對母親進行了大量檢查,在病理結果顯示未發現腫瘤細胞情況下,判定一團陰影為「胰腺癌」,要求家屬簽署手術知情書後,將其母推上手術台。
家屬以主刀醫生傷害罪報案

 

術中,主刀醫生紀某又在未發現病灶,且未與家屬溝通情況下,將其母親的全部胰腺、膽囊、脾、十二指腸、部分胃5件器官全部切下,手術長達10多小時。術後病理顯示,所有摘除器官均正常健康,且該院未按規定將摘取的器官向家屬展示和告知去向。

 

新京報報道,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去年11月28日就此糾紛做出終審判決。判決書顯示,女患者張玉華在港大學深圳醫院體檢時發現膽囊結石入院,後被診斷為「胰腺惡性腫瘤可能性大」,進行全胰切除和脾切除手術。

 

術後兩月餘,她因肝功能嚴重衰竭、肝腎綜合症,經搶救無效後去世,涉事醫院須承擔全部責任,賠償患者家屬62萬餘元。

 

儘管民事判決已下,但患者家屬仍不滿涉案人員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新京報》報道,郇杰前日(28日)表示,2020年時家屬曾向深圳衞健委反映此事,訴求之一是希望吊銷主刀醫生行醫資格。但當年12月,衞健委回復稱,因「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決定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2021年,郇杰以主刀醫生涉嫌故意傷害罪向深圳市公安局天安派出所報案,但主辦該案的警方前日卻向《新京報》表示,因案情複雜該案暫未立案,正在研究和逐級𢑥報中,但民事判決不影響刑事案件受理,如有進展會及時通知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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