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深圳医院失误赔62万元

涉事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涉事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内媒昨日爆出家属举报信指,一名77岁女患者在2018年体检时被误诊“胰腺癌”,尽管术前术中均未发现明确肿瘤,但她仍被切除全部胰腺、胆囊、脾等5个健康器官,并于术后2个月离世。深圳法院去年11月对此判决指,涉事医院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家属62万余元(人民币,下同)。患者家属前日(28日)表示,已以主刀医生故意伤害罪报案。
该患者女儿郇杰在网传举报信中写道,其母亲在身体健康、无任何不适和症状情况下,于2018年8月去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做体检时,因“胆总管扩张”被收入院。

 

随后该院对母亲进行了大量检查,在病理结果显示未发现肿瘤细胞情况下,判定一团阴影为“胰腺癌”,要求家属签署手术知情书后,将其母推上手术台。
家属以主刀医生伤害罪报案

 

术中,主刀医生纪某又在未发现病灶,且未与家属沟通情况下,将其母亲的全部胰腺、胆囊、脾、十二指肠、部分胃5件器官全部切下,手术长达10多小时。术后病理显示,所有摘除器官均正常健康,且该院未按规定将摘取的器官向家属展示和告知去向。

 

新京报报道,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去年11月28日就此纠纷做出终审判决。判决书显示,女患者张玉华在港大学深圳医院体检时发现胆囊结石入院,后被诊断为“胰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进行全胰切除和脾切除手术。

 

术后两月余,她因肝功能严重衰竭、肝肾综合症,经抢救无效后去世,涉事医院须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患者家属62万余元。

 

尽管民事判决已下,但患者家属仍不满涉案人员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新京报》报道,郇杰前日(28日)表示,2020年时家属曾向深圳衞健委反映此事,诉求之一是希望吊销主刀医生行医资格。但当年12月,衞健委回复称,因“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决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021年,郇杰以主刀医生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深圳市公安局天安派出所报案,但主办该案的警方前日却向《新京报》表示,因案情复杂该案暂未立案,正在研究和逐级𢑥报中,但民事判决不影响刑事案件受理,如有进展会及时通知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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