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裁定加國政府不合理使用《緊急法》 涉侵犯憲法權利
【星島綜合報道】針對聯邦政府使用《緊急法》(Emergency Act)結束自由車隊(Freedom Convoy)貨車司機抗議和封鎖。聯邦法院法官今(23日)裁定聯邦自由黨政府兩年前利用《緊急法》是不合理。
聯邦法院法官Richard Mosley今日裁定,聯邦政府援引《緊急法》侵犯憲法權利。
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和其他幾個團體和個人在法庭上辯稱,渥太華在沒有充分的法定依據的情況下使用《緊急法》。
政府聲稱,為應對泛加拿大騷亂而採取的措施是有針對性的、相稱的、有時間限制的,並且符合《權利與自由憲章》。
(圖:加通社)T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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