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拜登說習近平是獨裁者 有沒有道理?
【吉米言法】眾所矚目的拜習會結束後,美國總統拜登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他沒有改變對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是獨裁者(Dictator)的看法。一時讓美國國務卿布林肯面露難色,而隨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不點名批評「獨裁者」的說法是「不負責任的政治操弄」。
筆者以為外交部的批評在所難免,但是「獨裁者/獨裁官」一詞某種程度上倒是可以看作是中美平等對話的開始。
所謂的羅馬獨裁官,是羅馬共和國時期特殊的地方官員, 這樣的獨裁官獲得了城邦的全部權力,用以解決他被指派處理的某些具體問題,其他官員皆臣服於獨裁官。但是獨裁官的目標就是解決
具體的問題,並且一旦問題得到解決,必須立即放棄這些非常規的權力。
羅馬共和國的獨裁官從公元前501年的提圖斯·拉修斯(Titus Larcius)到最後一任蓋烏斯·尤利烏斯·凱撒四世(Gaius Julius Caesar IV),前後歷經九十任,時間跨度約為五百年,直至公元前
27年奧古斯都建立羅馬帝國,成為帝國皇帝。
同時期的中國已經進入西漢末年,而中國最早建立帝制的秦朝(公元前221年),比起羅馬帝國要早約兩百年,而中國最早的「共和」執政(公元前841年)也要比羅馬共和國(公元前509年)早了
近三個半世紀。所以中國在思考和談論這些歷史概念的時候,完全沒有必要妄自菲薄,自卑地反駁。
如同皇帝中不乏勤政的君主,羅馬獨裁官如果個個昏庸,能讓羅馬共和國延續五百年?比如羅馬共和國早期的第五任獨裁官盧修斯·昆克提烏斯·辛辛那圖斯(Lucius Quinctius Cincinnatus),他
在公元前458年,以及公元前439年兩次臨危授命出任羅馬共和國獨裁官,但是在危機解除後,他分別在第一次的十五天以及第二次的二十一天後辭任獨裁官,退隱務農,成為羅馬公民美德的象
徵。今天美國的辛辛那提市就是為了紀念獨裁官辛辛那圖斯而命名。
到了近代,小羅斯福總統在1940年以及1944年第三第四次當選美國總統,多少也可以看作是憲政共和在特殊戰爭時期「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 但是在二戰結束後,既出於對歐洲國家獨裁者如希
特勒以及墨索里尼的顧慮,也對羅斯福總統此類持續連任的擔憂,因此美國國會1947年通過了憲法第二十二修正案:「第一款:無論何人,當選擔任總統職務不得超過兩次;無論何人,在他人當選總統任期内擔任總統職務或代理總理超過兩年,不得當選擔任總統職務超過一次。”
無論是柏拉圖的統治者,既愛智慧,又可靠,並嚮往簡樸的生活,還是約同時代中國孟子所說的統治者行「王道仁政」,無論執政者被稱為獨裁官還是總統、主席,都要有「德為聖人」的擔當,切不可德不配位。獨裁官若都以辛辛那圖斯為榜樣,共和國才能千秋萬世。
撰文:吉米言 (卑詩公益法律服務社團 Access Pro Bono Society of BC 的資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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