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車牌青年時速214公里飊車被控瘋狂駕駛 如何懲罰?
【星島綜合報道】安省一名駕駛者持G2駕照,以超過兩倍的限速,在大多倫多地區高速公路上飊車,被安省警方截獲,警方控以瘋狂駕駛(stunt driving)。
省警說,該名26歲駕駛者以214公里時速,在帝王路(King Road)以南的400號高速公路上疾駛,該路段的限速是每小時100公里。
違例駕駛者的駕照吊扣30天,汽車扣押兩周。
在安省,駕駛者超速50公里以上,或是以時速150公里以上,在路上行車,即屬瘋狂駕駛。
(圖 :安省警方提供)T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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