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難負擔 非親人共同買房的比率越來越多
【星島綜合報道】在大溫哥華地區買房變得越來越困難,這迫使更多的人改變傳統模式,選擇與家人、朋友或其他人共同擁有房產。
Royal LePage 的一項調查顯示,隨著生活成本飆升,房價居高不下,利率又上升,很多業主表示,因為缺乏負擔能力而做出共享房產的決定。
Royal LePage 首席運營官約列夫斯基 (Karen Yolevski) 表示:「人們以這種方式購買房子的主要三大原因。第一個原因是負擔能力,有超過 70% 的人表示,如果不與共同業主一起購買,將無法負擔。」他說,在某些人群中,這個數字甚至更高。如果你看看 25 歲到 34 歲之間的人,這個比例超過 80%。 因此,絕大多數情況下,這似乎是一個負擔能力問題。
第二,近 40% 的受訪者表示,他們選擇共同擁有房產是為了能夠在更理想的社區購買更大的房屋。第三,是因為會考慮多代家庭住在一起,要麼是為了照顧年邁的父母,要麼是為了讓家裡有成年家庭成員可以照顧年幼的孩子。」
無論出於何種原因,約列夫斯基解釋說,全國各地的房地產經紀人都注意到,與非配偶或重要人一起購買房產的比率有所增加。調查顯示,這部分買家目前佔房產共有者的 6%。
超過一半的人表示,他們與父母或公公婆婆共同擁有房產,但有 15% 的人與兄弟姐妹共同擁有房產。
7% 的受訪者表示,他們與朋友一起買了房子,8% 的人與既不是家人也不是朋友的人一起買房子。
對許多人來說,共同所有權也意味著同居,因幾乎一半的人說他們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約列夫斯基說:「我們鼓勵人們就此類安排尋求法律幫助。它涉及大量金錢,涉及財產。你需要與某人合作制定一份合同,在合同中你可以準確地闡明各方的財務義務、如果一方無法履行這些義務會發生什麼,以及如何出售房產。 」
她補充說,共享房產還要思考日常生活的情況。「有庭院打理,有房子可能需要進行維修。如果這是一處休閒用途的房產,可能還要注意一些事情,比如有人離開時要保持冰箱整潔。你需要與合作夥伴闡明所有權的參與規則,避免以後陷入爭論。」
加通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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