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房東訛稱收回單位自住後賣屋 法庭裁定屬惡意逼遷需罰款
【星島綜合報道】多倫多一名疑似華裔的房東在疫情前通知租客要收回單位自住。其後租客發現前房東在網上掛牌出售房屋,入稟控告前房東逼遷。房東早前缺席聆訊,被判需賠償前租客一年共6240加元的損失。
根據法庭文件,疑似華裔的房東Wilson Shun Yu Wong出租位於 400 ADELAIDE STREET EAST的2113單位,每月租金為1630元。房東在2020年1月通知當時的租客Jessica Magdy將終止租約收回單位自住,限租客在2020年3月底前搬出。
其後租客發現Wilson把上述單位擺上網掛牌出售,控告前房東惡意逼遷。安省房東租客仲裁委員會法庭判決指,Wilson在租客搬走不到一年內出售單位,亦沒有出席聆訊,屬於惡意逼遷。
他被判罰款6240加元,限期內如果拒絕繳交罰款,將每年罰款2%利息。
(圖:Google)T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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