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旁聽師」去年涉多次藐視法庭被捕 國安處今交付羈押
警方國安處於去年4月拘捕4男2女「旁聽師」,指他們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間在不同法院旁聽聆訊時故意作出滋擾行為,嚴重影響司法莊嚴和法庭運作。至今日(22日),國安處徵詢律政司意見並獲得法庭批予許可後,以刑事藐視法庭為由向其中一名52歲被捕男子展開交付羈押程序。他涉嫌多次在法院庭聽審時,作出藐視法庭的行為,嚴重干擾司法工作妥善執行。
警方強調會依法維護法治和保護司法機構。對於任何干擾司法程序或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包括在法庭宣揚政治訊息,警方必定會果斷執法,以維持法庭尊嚴和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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