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溫一足球隊員因一個鏟球被判賠10萬元

【星島綜合報道】一場本應開心的休閒足球比賽,因一個鏟球付出了昂貴的代價。北溫的一名足球隊員遭比賽對方球員起訴,被法官勒令支付超過10萬元。
據CityNews報道,卑詩最高法院於3月9日公佈裁決,考克斯(Karl Cox)2018年5月在北溫哥華溫莎(Windsor) 足球場進行的一場比賽中,對米勒(Jordan Miller)做出了一個鏟球動作。該鏟球導致米勒面朝下摔倒,且肩膀脫臼。考克斯當時吃到一張黃牌,而米勒所在球隊獲得一個點球。
法庭文件稱,米勒的幾名隊友作證說,考克斯的鏟球是從米勒身後鏟出的。而考克斯堅稱自己無意令米勒受傷,該鏟球並非「魯莽的」。
不過法官貝克(Wendy A. Baker)在裁決中稱,考克斯的行為是「危險且魯莽的」,她不接受被告對所發生事情的陳述。
貝克的裁決稱,「所有目擊者均承認鏟球是允許的,受傷是比賽的一部分。但我發現這個聯盟中的球員不同意比賽中有危險和魯莽的動作,例如考克斯所做的鏟球,這會帶來嚴重傷害的風險。」
貝克裁定考克斯必須支付103,764.11元的醫療費用和責任賠償金。
圖:Stock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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