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等3人罪成 最高可判囚6個月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年被國安處指控為「外國代理人」,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常委涉拒應警方要求提供資料被控,其中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否認控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裁決,《國安法》指定法官暨裁判官羅德泉裁定警方國安處通知合法,3人拒交任何資料,即使部分資料可輕易獲得,加上其公開信顯示其無意遵守規定,故裁定3人沒有遵從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最高可判6個月。

被告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被控於2021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同案兩名被告梁錦威及陳多偉早前先後認罪,各被判囚3個月。

被告圖片:

鄒幸彤。資料圖片

鄒幸彤。資料圖片

鄒幸彤。資料圖片
鄒幸彤。美聯社資料圖片
 
鄧岳君。資料圖片
鄧岳君。資料圖片

徐漢光。資料圖片

徐漢光。資料圖片

 

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兩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因未能依港區國安法向當局提供有關支聯會的訊息而被定罪。法院預計11日作出量刑,最高可判6個月。

綜合媒體報導,3年多前,香港爆發了大規模的民主抗議活動,港府當局動用防暴警察進行鎮壓。2021年,鄒幸彤、鄧岳君和徐漢光被捕。3人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簡稱支聯會)的領導人,支聯會於北京制定的國安法在香港施行後被迫解散。

支聯會因在香港組織燭光晚會活動而聞名,以紀念1989年中國當局鎮壓的天安門廣場民主抗議活動。批評人士表示,支聯會的解散表明香港在1997年交還給中國時所承諾的自由正在受到侵蝕。

在支聯會投票解散之前,警方曾於2021年8月就支聯會涉嫌與海外民主團體有聯繫的業務和財務細節進行調查,指控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

但支聯會拒絕合作,並指警方隨意將親民主組織貼上外國代理人的標籤。支聯會說,警方無權要求提供訊息,因為支聯會不是外國代理人,當局也沒有提供充分的理由。

根據港區國安法,香港警方可以要求外國代理人提供一系列訊息。若不遵守警方的要求,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將入獄6個月,罰款港幣10萬。

香港西九龍法院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天裁定,被告有責任對向他們送達的通知書作出回應,不遵守是沒有道理的。法院預計11日作出量刑判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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