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買房新規生效 強制3天冷靜保護期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由 1 月 3 日 (星期二) 起實施新的置業者保護期,讓想買房的人士可得到更好的保護。
新措施也就是所謂的強制 3 天冷靜期,在業界亦稱買家撤銷期。屆時選擇退出交易的一方,將須支付購買價格的 0.25%,或就價格的每 10萬 元支付 250 元,作為交易撤銷費。舉例而言,若買方對價值 100 萬元的房屋行使撤銷權,將需按照要求向賣方支付 2,500 元。
買家仍可在任何時候,提出附有房屋驗收或按揭貸款條件的報價。該項保障可為買方提供無條件的驗屋機會。
省府稱,設立強制的 3 個冷靜期限,讓買家有更多時間處理按揭申請或安排
財政廳長康洛綺 (Katrine Conroy) 說:「住房仍然是卑詩省民最關心的問題,應對住屋問題也是本屆政
維多利亞的房地產分析師斯帕泰河斯 (Leo Spalteholz) 指出,當權力的天平過於傾向於賣家時會產生
卑詩金融服務管理局行政總裁莫里森 (Blair Morrison) 說:「保護消費者是金融服務管理局工作的核心。
卑詩省是加拿大首個省份對二手市場及新建房屋實施置業者保護期,一些國際司法管轄區,例如:澳洲及法國亦有實施類似規定。
圖: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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