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監察網站涉違《國安法》

香港監察行政總監羅傑斯。 香港監察行政總監羅傑斯。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監察昨早於facebook上表示,收到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正式警告,稱網站或已違反《香港國安法》,指控香港監察「游說外國對中國或香港實施制裁或封鎖以及從事其他敵對活動。香港監察網頁目前已無法開啟。

行政總監接警告

香港監察昨在facebook發文指,行政總監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接獲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正式警告,稱網站或已違反了《香港國安法》,成為首批被《香港國安法》針對的外國組織之一。帖文又指國家安全處曾去信及電郵致函羅傑斯,引述內容指控香港監察正在「從事嚴重干預香港特區事務和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包括游說外國對中國或香港實施制裁或封鎖以及從事其他敵對活動,以及嚴重干預香港特區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實施法律或政策。」當局也指控香港監察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告香港監察行政總監可能面臨三年監禁或港幣十萬元罰款。

可判囚三年或罰十萬元

翻查資料顯示,「香港監察」總部設於英國倫敦,由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傑斯所創立,該組織過去有份起草並推動美國通過《香港自治法》等涉港法案。二○一九年十一月底反修例運動期間,組織共同發起人卡爾弗利(Aileen Calverley)曾於加拿大渥太華訪問,參加「香港處在關鍵時刻」研討會,研討會由眾議員加納.吉努斯(Garnett Genuis)和趙錦榮(Kenny Chiu)主持的,有加拿大三大政黨等六十名參眾議員和幕僚與會,卡爾弗利會上曾呼籲加拿大參眾議院就香港的示威抗議活動舉行聽證會並落實《馬格尼茨基法案》。

而前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亦有份創立民間組織「香港人權監察」,月初曾應警方預約前往灣仔警察總部進行警誡錄影會面,被要求交代其組織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行為,由於其未有被捕,出入境不受限制,離開警總後,有傳媒當晚拍到其漏夜前往機場,乘搭航機趕赴土耳其,再轉機前往英國,期間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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