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监察网站涉违《国安法》

香港监察行政总监罗杰斯。 香港监察行政总监罗杰斯。

(星岛日报报道)香港监察昨早于facebook上表示,收到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的正式警告,称网站或已违反《香港国安法》,指控香港监察“游说外国对中国或香港实施制裁或封锁以及从事其他敌对活动。香港监察网页目前已无法开启。

行政总监接警告

香港监察昨在facebook发文指,行政总监罗杰斯(Benedict Rogers)接获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的正式警告,称网站或已违反了《香港国安法》,成为首批被《香港国安法》针对的外国组织之一。帖文又指国家安全处曾去信及电邮致函罗杰斯,引述内容指控香港监察正在“从事严重干预香港特区事务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包括游说外国对中国或香港实施制裁或封锁以及从事其他敌对活动,以及严重干预香港特区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法律或政策。”当局也指控香港监察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警告香港监察行政总监可能面临三年监禁或港币十万元罚款。

可判囚三年或罚十万元

翻查资料显示,“香港监察”总部设于英国伦敦,由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罗杰斯所创立,该组织过去有份起草并推动美国通过《香港自治法》等涉港法案。二○一九年十一月底反修例运动期间,组织共同发起人卡尔弗利(Aileen Calverley)曾于加拿大渥太华访问,参加“香港处在关键时刻”研讨会,研讨会由众议员加纳.吉努斯(Garnett Genuis)和赵锦荣(Kenny Chiu)主持的,有加拿大三大政党等六十名参众议员和幕僚与会,卡尔弗利会上曾呼吁加拿大参众议院就香港的示威抗议活动举行听证会并落实《马格尼茨基法案》。

而前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亦有份创立民间组织“香港人权监察”,月初曾应警方预约前往湾仔警察总部进行警诫录影会面,被要求交代其组织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行为,由于其未有被捕,出入境不受限制,离开警总后,有传媒当晚拍到其漏夜前往机场,乘搭航机赶赴土耳其,再转机前往英国,期间未有回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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