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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簽約後反悔不租 不願退還押金的後果更慘
根據卑詩省民事糾紛解決法庭(BCCivilResolutionTribunal,CRT)的裁決書顯示,雙方於2023年8月開始就房東公寓內的一個房間進行溝通。8月8日,房東開車接房客前往公寓查看,隨後房東同意以每月800元的價格將房間租給房客。租戶原計劃於8月23日入住。
懷孕租客遭房東驅逐 法院裁定房東要賠償15萬元
此外,物業管理公司試圖與卑詩住宅租賃部門(RTB)進行抗爭,因為管理公司認為真正的責任在於業主,所以應該是業主要支付費用。但在租賃合約中,物業管理公司將自己列為房東。
強!私家偵探證據說話 房東須付租戶3.6萬元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一位聲稱未收到文件的房東,要求房客支付3.6萬元違約金的訴求,被卑詩最高法院法官以證據駁回,法官採信了包括來自私家偵探的信息。卑詩最高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