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垃圾處理費擬年漲近5%超通脹 商會促先評估押後表決
【星島綜合報道】大溫哥華商業議會(Business Council of B.C.,BCBC)呼籲,大溫都會局(Metro Vancouver)暫緩通過長期固體廢物管理計劃,認為計劃涉及垃圾處理費連續五年上調,幅度高於通脹,收費理據及對私人業界的影響仍未交代清楚;此外,負責表決的都會局董事會成員大多未在10月17日市選中勝選,議會認為重大決策應交由新一屆政府審議。
據《溫哥華商業雜誌》(BIV)報道,該計劃定於周五提交即將卸任的都會局董事會審議。商業議會環境、可持續發展及原住民關係總監穆倫(Denise Mullen)指出,要求押後通過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都會局計劃在整體預算中,將垃圾處理費在未來五年每年提高近5%;二是現屆董事會成員並非全由剛完成市選中勝選的新一屆市政府代表組成。
垃圾處理費每年擬加近5%
穆倫指出,都會局提出的收費增幅較通脹率高出約2至3個百分點,卻未清楚說明加費理據。她認為,有必要對整個固體廢物管理計劃進行獨立的「性價比」評估。
她表示,大溫都會局同時擔任規劃者、監管者、管理者及定價者,角色集中,令人關注其收費及管理決策是否具備足夠透明度。
她又指出,垃圾處理費增加,最終會轉嫁至提供服務的企業,再由企業反映在居民使用的服務成本上,形成連鎖效應。
固體廢物不僅包括一般垃圾,也涵蓋建築及拆卸廢料、農業廢物,以及經分類回收的物料和廚餘等。
垃圾產生者徵費 競爭局早已提出疑慮
爭議焦點之一,是都會局實施的「垃圾產生者徵費」(waste generator levy)。
加拿大競爭局(Competition Bureau Canada)早於2019年5月已指出,大溫都會局的收費附例可能對市場競爭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最終亦可能窒礙廢物管理業的創新。
大溫都會局在轄區內營運垃圾處理設施,附近地區亦有私人營運的處理場。競爭局當年指出,將垃圾運往都會局設施的運輸商,毋須繳付垃圾產生者徵費。
但都會局目前表示,只要垃圾源自大溫地區,即使送往轄區以外的私人設施,仍須繳付該項徵費。商業議會指出,這筆費用是在私人處理場原有服務收費以外另行徵收,可能削弱私人業者的競爭力。
都會局則認為,徵費有助維持公共廢物管理服務。其提交董事會的報告指出,其他地區的經驗顯示,若設有平行的私人垃圾處理系統,大量商業垃圾可能流出公共系統,避過公共設施的廢物禁收規定,並令都會局失去垃圾傾倒費收入,影響整體財政。
報告指出,商業垃圾約佔區域固體廢物系統傾倒費收入的65%,每年超過1億元。若部分甚至全部收入流失,都會局可能須透過提高地稅,填補系統運作資金。
商業議會質疑缺乏獨立競爭評估
穆倫認為,都會局雖聲稱已回應競爭局過去提出的疑慮,但實際措施仍欠缺具體內容。
她指出,都會局提及透過競爭性招標採購服務,卻未清楚交代公共機構與私人廢物處理公司如何獲得公平對待;當局亦未進行獨立審查,外界難以判斷相關競爭問題是否真正獲得解決。
商業議會又指出,都會局提交董事會的報告中,唯一用以說明支持市場競爭的例子,是委託私人承包商興建及營運都會局本身的固體廢物設施;整個計劃從未進行「競爭影響分析」。
議會早於7月31日提交意見書,主張如此重大的決策,應交由新一屆都會局董事會,在取得新的民意授權後重新審視。
現屆41人董事會中,有14名董事連任,其中包括高貴林候任市長霍奇(Craig Hodge)。他同時是固體廢物委員會及業界諮詢委員會成員。
霍奇接受據BIV採訪時表示,五年計劃中的收費增幅只是預估,高於通脹的部分主要源於資本投資成本。他舉例,都會局最近已啟用兩座新的回收轉運站。
他強調,相關費用可隨每年預算調整,新一屆董事會屆時仍有權重新檢視,居民及企業能否負擔,亦將是董事會的重要考量。
圖:Global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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