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學員與大律師交流 公會主席毛樂禮﹕大律師行業專注法律及獨立地運作
香港大律師公會與律政司轄下的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合作,為「中國企業出海法律實務培訓班」學員舉行座談會,又帶領他們到高等法院旁聽案件,介紹香港司法制度。公會主席毛樂禮資深大律師表示,香港的司法制度獨立地運作,大律師行業專注法律研究、撰寫法律意見及訟辯,獨立及不偏不倚地對法庭負責。

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舉辦的第二屆「中國企業出海法律實務培訓班」,有超過30名來自內地領先企業的法律顧問參與,學院與大律師公會(14日)合作舉辦座談會,為培訓班擔任講者的哈薩克斯坦律師Gulnur Nurkeyeva博士亦特意出席。公會主席毛樂禮資深大律師介紹公會運作及大律師專業,他指大律師是獨立執業,同一間大律師辦事處工作的不同大律師,可以在一宗案件中合作組成法律團隊,亦可以各自為控辯雙方擔任法律代表,最重要的是大律師秉持不可拒聘原則,不能因為當事人的背景或案件的性質而拒絕委聘,保障訴訟人得到公平審訊的權利,維護司法公正。
毛樂禮又被問及高等法院特委法官制度與大律師的關係,他表示大律師出庭經驗豐富,熟悉法庭程序,因此不少具備資歷的大律師獲司法機構委任,例如有十多位資深大律師出任高等法院特委法官,協助法庭審理案件,減輕司法機構的壓力。

薛日華﹕大律師對當事人及法庭負責非衝突
公會副主席薛日華資深大律師則表示,大律師除了要對當事人負責,更重要的是對法庭負責,因此在陳述案情的同時,必須向法庭提供真確無誤的法律依據,這兩項使命並非互相衝突。而法官會考慮控辯雙方後作出獨立判斷,透過判詞詳細解釋案件的爭議、法律原則及判決理由,體現香港法庭公開審訊的重要原則。
大律師公會執委會委員蕭淑瑜大律師、內地事務常委會聯席秘書康亞男大律師、內地事務常委會委員王洛媛大律師,以及鄭樂然大律師,在座談會開始前,分組帶領學員到高等法院旁聽民事訴訟及刑事審訊,包括陪審團案件,期間介紹法庭禮儀及講解法庭程序,以及大律師與律師的分工等等。
大律師公會一直與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緊密合作,今年初參與「全國涉外仲裁人才培訓班」的內地律師舉行兩場座談會,七月時更有多位資深大律師到廣州,為參與「大灣區涉外審判人才研修班」的一百位內地法官擔任主講嘉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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