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奋签约忽略细节 安省女子买车惊觉曾是日租车
【星岛综合报道】安省Simcoe一名女子购入一辆2024年款大众Taos SUV,以为是一辆前租赁退回车,岂料在车厢手套箱找到文件,发现车辆曾用作Enterprise租车公司的日租车,令她大感震惊。
Brooke Shaw表示,买车时被告知是前租赁车,惟签约后在手套箱发现的文件显示,车辆实际上曾用作日租车。她说:“车辆曾是日租车,我觉得可能有更多潜在问题。”
她联络经销商后,对方道歉并称之为“误解或沟通不清”,同时指出她在合约中已草签了标明“前日租车”的条款。
Shaw承认签了字,惟表示买车时在兴奋的气氛下按指示签署,“当你坐在那个房间,兴奋地想要那辆车,有人说‘在这里签,这里签,这里签’,但没有人向我解释车辆曾是日租车。”
安省机动车辆业协会(OMVIC)表示,根据《机动车辆交易商法》,经销商须在书面销售合约上披露包括车辆是否曾作日租车在内的相关历史资料,并鼓励消费者在签署前仔细阅读整份合约,若有任何不清楚、遗漏或与口头商讨不符之处,应在签约前提出疑问。
其他必须披露的资料还包括车辆是否曾用作警车、紧急服务车辆、的士或豪华轿车等。
Shaw向经销商表示,目前经销商同意重新审视其个案,并决定退还部分车价。
(图:CTV)T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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