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警隊督察涉醉駕遭控兩罪 被停職留薪
【星島綜合報道】多倫多警隊一名督察周日(4日)清晨在Leaside區被捕,被控兩項與醉駕相關的罪名。警方當時接報,指有人在一輛已停下的車輛駕駛席上睡着。涉事督察被捕時並非當值,現已被有薪停職。
涉事警員為51歲的Michael Hayles,已在多倫多警隊任職30年,隸屬55分局。警方網站資料顯示,他是該分局第二號主管。
警方發言人Nadine Ramadan周一(5日)透過電郵表示,警員於周日早上約六時接報,前往Laird Drive與Eglinton Avenue East一帶,處理一宗涉及已停下車輛內人士的報案。
警方表示,Hayles被控駕駛能力受損,以及駕駛時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超過80毫克,合共兩項罪名。
Ramadan表示,警方已根據安省《社區安全及警務法》(Community Safety and Policing Act),將Hayles有薪停職。
(圖: Michael Hayles X賬號)T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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