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龍威回港|入境處部署回港安排 多方協調促成特事特辦 令遣返程序大幅縮短
2000年在菲律賓捲入藏毒案的港人鄧龍威,完成服刑後今日(29日)返港。保安局表示,鄧龍威在特區政府、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的大力協助下,得以在菲律賓完成服刑後迅速並順利在入境處人員陪同下返回香港。
入境處在今年8月獲悉鄧龍威在菲律賓已完成服刑後,已立即透過駐菲大使館向菲律賓當局聯繫,促請有關當局加快處理鄧龍威的遣返手續,並且就他後續的遣返回港安排作超前部署,提前將相關所需資料及文件轉發給駐菲大使館,以便駐菲大使館得悉他的最新遣返安排後,盡快啟動核實其身份及簽發回港證件的工作。

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成員與駐菲大使館職員在當地舉行工作會議,了解個案最新情況。

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成員及駐菲大使館職員(前排右),透過視像與該名港人及其家人見面。

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成員及駐菲大使館職員(左),透過視像與該名港人及其家人見面。

2026年9月26日,鄧龍威在入境處人員陪同下順利返港。

2000年6月,鄧龍威因失戀赴菲律賓散心,其後捲入藏毒案。
港人張泰安(左)及鄧龍威(右)2000年被指藏毒,張其後突然去世。

鄧龍威家人為翻案,與社會人士連年奔走。
保安局續指,駐菲大使館亦高度關注鄧龍威案。在鄧龍威於9月中被移送到菲律賓出入境部門後,主動作出探視安排表達關切並提供支援與協助。一般而言,菲律賓當局的整體遣返過程需時最少7至8個月的時間。為加快整體遣返程序,駐菲大使館特事特辦地為鄧龍威提前簽發回港證件,亦多次與菲律賓出入境及當地司法部門溝通,敦促有關當局加快處理其遣返安排。在駐菲大使館的大力協調及協助下,鄧龍威最終可於今日(29日)遣返回港。
為更好協調鄧龍威的遣返安排,入境處亦特別派遣外派人員,於昨日(28日)前往菲律賓馬尼拉,與駐菲大使館及菲律賓有關當局會面,以更好協調鄧龍威的遣返安排細節,並在今日陪同乘坐航班返港。
據了解,一般而言,當有關港人在菲律賓完成服刑後,會被移送到菲律賓出入境部門等候遣返回港的安排。除了為有關港人核實身份及簽發回港證件註外,菲律賓當局亦須完成對有關港人的審查後,才向其簽發驅逐出境令(Deportation Order),以正式啟動遣返程序。根據入境處處理同類型個案經驗,由完成簽發回港證件到可以執行實際遣返行動,最少需時6個月。入境處在收齊相關文件後,一般需時約6星期完成核實身份及簽發回港證件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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