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技術員認巴士上非禮女童 官:「小懲大誡」判囚2星期罰款2千
中年港鐵男鐵路技術員於今年1月在巴士上層非禮女童,早前承認猥褻侵犯罪,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接受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現階段需要的是協助,亦願意接受專業治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指,被告觸摸的部位非最敏感的位置,決定「小懲大誡」,判他入獄兩星期及罰款兩千元,更強調應持續就醫。
32歲被告孫兆峰承認於2026年1月29日,在荃灣大河道近大新銀行49X九龍巴士上層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童X。
小懲大誡判囚兩周、罰款$2000
蘇官判刑時斥,女童X的年紀甚小,惟考慮被告觸摸X的部位並非女士最敏感的部位,而且有家人的關顧,遂決定「小懲大誡」,判入獄兩星期及罰款兩千元,更強調被告應持續就醫。
辯方求情指,早前索取的報告顯示被告有良好家庭背景,亦願意接受專業治療,更強調被告現階段需要的是協助,其家人有到法庭支持他,望法庭念他初犯及坦白認罪而輕判。
案件編號:WKCC2551/2026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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