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 林紹桐申上訴定罪 官質疑明知文章錯誤仍發佈
《立場新聞》於2020年至2021年間發佈11篇煽動性文章,審批其中1文的《立場》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以14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因還押及健康狀況而被判即時獲釋。林紹桐不服定罪今向上訴庭申請上訴,法官指受訪者歸咎警方縱火說法不實,質疑林紹桐明知內容錯誤仍發佈文章。上訴方解釋文章內容沒有指責警方縱火,僅記載受訪者主觀感受「好崩潰」。上訴庭押後半年內裁決。
上訴指訪問內容沒煽動意圖林亦無加入串謀
大律師馬維騉今代表林紹桐陳詞指,林紹桐定罪基礎只涉及1篇文章,其內容為人物專訪,紀錄2019年11月中大暴動2年後,訪問2位中大舊生重返校園的感受。原審法官郭偉健裁定訪問內容具煽動意圖,而林紹桐審批再發佈,因此將其定罪。馬維騉質疑原審法官裁決時不當地降低了門檻,認為訪問內容沒有煽動意圖,因此林紹桐亦沒有加入案中串謀,惟同意若上訴庭裁定訪問內容具煽動意圖,則上訴理應駁回。
官質疑不查核事實明知錯誤仍發佈文章
馬維騉引述訪問內容中提到中大暴動期間,有警員看見夏鼎基運動場附近有不少火水,訕笑稱「燒晒佢啦」,夏鼎基運動場其後起火,有示威者在場火燒床褥等,舊生憶述當時「好崩潰」。法官譚耀豪指運動場當時由示威者燃燒,不是警方,文章發佈已事隔2年,內容卻仍歸咎警方,質疑編輯不查核事實,明知內容錯誤仍發佈文章。馬維騉解釋文章內容沒有指責警方縱火,僅記載受訪者主觀感受「好崩潰」,而主觀感受無法查證。
文章內容偏頗觀點錯誤新聞價值何在
法官彭偉昌則指文章只含一方內容,且普遍失實過激,完全沒有另一方內容平衡,質疑事隔2年後仍報導偏頗感受目的何在。馬維騉說明文章刊出後,警方回應指內容不盡不實,而文章底下附上了警方回應。譚官質疑如文章觀點明顯錯誤,尚有何新聞價值。馬維騉回覆指2019年衝突中感受人人不同,受訪者有權覺得崩潰。
控方指只須證被告有基本意圖足以定罪
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回應指,根據法律條文用字框架及立法目的,控方於本案舉證時,毋須證明被告有特定意圖犯案,只須證明被告有基本意圖便足以定罪。劉德偉續指涉案文章內容陳述眾多錯誤事實,其內容不止主觀感受,份屬煽動,而且陳述感受也不可越界。
36歲上訴人林紹桐與《立場》母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以及55歲前總編輯鍾沛權,同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林紹桐判刑前已還押313日,是日聆訊沒有到庭。
案件編號:CACC225/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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