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雜誌|智障者遭性侵有口難言 院舍封閉難監管 家屬促檢視制度優化通報機制 社署:進一步巡查
對不少需要較高程度照顧的智障人士而言,院舍如同「第二個家」。本港近年發生多宗院舍內涉嫌性侵及虐待的事件,有家長組織關注,部分院舍疫後仍封閉管理,家屬難以了解親屬的日常生活;加上部分智障院友表達能力有限,遇不當對待時難以自白,令隱蔽危機難被及早發現,促請加強院舍監察、檢視管理制度及優化事故通報機制等。社會福利署強調,如發現院舍違規,會按性質及嚴重程度發出勸喻、警告或書面糾正指示,並會進一步巡查及制訂策略和行動方案監察院舍;如持續欠缺改善,會考慮提出檢控。

「收錢時把她視為智障人士,出了問題就推到她身上。」陳太(化名)表示,女兒入住殘疾人士院舍後,若非她前往探望,未必會發現女兒的牙刷刷毛已開叉、衣服發霉,連漱口杯亦骯髒。她指,當時院舍職員解釋,衣服發霉是因女兒將濕雨傘放進衣櫃所致,她認為難以接受。眼見女兒在院舍生活辛苦,她說感到無力,情緒亦受影響,連日失眠。
探訪時間地點受限制
家長李太(化名)則指,由於女兒身形較健碩,之前與院友發生碰撞時,職員未有了解詳情下,就責怪其女兒及認為她具攻擊性。她形容女兒原本性格穩定,但近來卻會「哭到停不下來」,令她感到心酸。

嚴重智障人士家長協會主席黎沛薇表示,疫情後部分院舍仍以私隱、衛生等理由維持封閉式管理,家屬探訪受限制,每次只能於指定時間及地點,探訪45分鐘至1小時。
她歎言,子女一旦入住院舍,餘生大部分時間將在院內度過,故家長十分關注服務質素,惟封閉管理下難以了解院舍日常運作,包括子女生活狀況及職員與子女的相處情況,封閉環境亦容易出現不恰當行為。她認為,倘若院舍環境開放,歡迎家長一起參與訓練及活動,亦能自然形成外在監管。
香港弱智人士家長聯會主席黃偉雄則說,家長與院舍並非對立,相反十分欣賞院舍協助照顧子女,減輕照顧者的壓力。惟家長希望院舍能在不影響院友作息及私隱下,增加探訪的彈性,讓他們多了解院內親人的情況。
籲以科技監察職員出入
就近年發生多宗殘疾人士院舍性侵或虐待事件,黃偉雄指出,現時院舍設計多從「保護」角度出發,主要防止院友跌倒及照顧衣食住行,惟未必充分考慮防止院友受到侵害或虐待,包括院舍應否規定職員進入異性院友房間須有同事陪同,以及是否容許院友隨意進入職員房間等。

他建議可運用科技加強預防,例如當職員在院友房間逗留超過合理時間時,人工智能可自動記錄,並向其他員工發出提示等。他相信,絕大多數院舍員工均真心服務院友,加入監察措施只是發揮預防及阻嚇作用。
黃偉雄指出,現時監察主要依靠院舍或機構自行管理,如有事故才向監管部門報告,但過往曾出現延遲上報,「社署本身也有一些巡查,但要管這麽多院舍,很難頻密地去做。」他提出,可考慮由社會人士及家長組成獨立的突擊巡查隊伍,又建議社署為閉路電視抽查訂立統一或最低標準,避免不同機構「各施各法」。
香港安老及復康服務聯會主席李伯英表示,現行要求下,院舍須定時檢視閉路電視,並填寫表格;錄像亦會至少保存30日,設備損壞則需在7個工作天內修復。他指出,基於私隱,洗手間及房間不能設置鏡頭,惟現時已有技術,可將閉路電視的影像轉化為「火柴人」形式的圖像,業界正試驗相關技術。
黎沛薇則指出,嚴重智障人士普遍欠缺語言能力,即使發生事故亦未必能清楚表達經過,要爭取公義相當困難。她促請當局加強院舍員工的專業培訓,並優化通報機制及增加院舍透明度。

倡成立獨立突擊巡查隊
社會福利署回覆指,非常重視殘疾人士的福祉,絕不容忍任何傷害他們的行為。在執管方面,社署牌照處設有4支專業督察隊伍,對殘疾人士院舍進行突擊巡查,以監察及規管其營辦、管理及服務。署方續指,在2025至2026年度,殘疾人士院舍牌照事務處共巡查院舍約2200次;過去3年,涉及殘疾人士院舍的投訴個案共有432宗(見表),涉及院舍管理、人手安排、藥物管理、護理及個人照顧服務等。

「措施或制度系統的優化十分重要,同樣地,我們希望大家尊重受障群體作為一個人,擁有與大家一樣的權利,以及基本生活照顧以外的需要。」黎沛薇表示,院舍內發生性侵或虐待事件,施害者固然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然而,她指較少人留意在某些情況下受障人士的權益亦受到傷害,例如不恰當或過度約束,包括化學約束、不明的身體受傷、與社區隔絕及日常活動不足等。
丁惟彬提到,曾聽聞有院友僅輕微過度活躍,用膳後喜歡留在飯廳內反覆搬動桌椅,最終仍會將物件搬回原位。惟院舍或認為此類行為影響其他院友,故將院友帶離現場並注射鎮靜劑,令其無法再繼續相關行為。
他說,此做法對院友的身心健康發展並不理想,並解釋除非院友情緒非常激動,有機會傷害其他人,方可使用身體約束或化學約束,「門檻必須非常高,不是看到院友稍不聽話就使用。」他亦擔心此類約束方式會否演變成便捷的秩序管理方法。他強調,同意院舍需要管理秩序,亦需要對過分的行為作出控制,惟應設清晰界線。
社會福利署強調,如發現院舍違規,會視乎性質及嚴重程度,發出勸喻、警告或書面糾正指示,並進一步巡查及制訂策略及行動方案監察院舍,以確定院舍已按照要求執行改善措施;若院舍持續欠缺改善,會考慮提出檢控。
另外,為加強殘疾人士院舍員工預防及處理虐待事件的認識,署方亦持續舉辦專題分享會,每年為新入職院舍人員提供培訓,並鼓勵業界加強員工培訓,以及向住客與家長提供性教育和自我保護的知識,以減低在院舍發生欺凌或虐待事件的機會。
受害院友心理創傷癒合需時 社工:首要重新建立安全感
殘疾人士院舍若發生侵犯事件,即使施害者被捕或判囚,受害院友仍有機會留在原院舍生活,並面對心理創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講師及註冊社工丁惟彬指出,院舍須深入了解受害院友的需要,重點是重新建立安全感,並因應其情緒及對特定人物、環境的反應作出適切安排。
丁惟彬表示,施害者繩之以法,不代表受害人能即時康復,侵犯事件帶來的心理陰影可能持續一段時間,受害人或會在夢中回想相關片段,亦可能因接觸某些事物而重新聯想到事件,因此創傷復元需要時間。
安排被信任員工提供照顧
他指出,對留在原院舍生活的受害院友而言,院舍首要處理的是安全感問題,因為事件發生後,院友可能會認為原本居住的地方已不再安全。院舍應更深入了解院友需要,並由能與院友建立信任的員工提供照顧,協助其逐步恢復安全感。
對於院友情緒不佳,他認為不應要求對方立即恢復正常情緒,而應給予空間表達。同時,院舍可從日常生活入手,例如在飲食、玩樂及與家人見面等方面,在院友有需要時提供適切照顧,讓其重新感受到院舍能回應其需要。
可重新布置房間減低聯想
如院友曾遭受性侵犯,丁惟彬指出,對方日後可能對某類型人士而產生驚恐,院舍需要理解相關反應可能與施害者的特徵有關;若未能即時向院友解釋清楚,可先安排保持距離,避免觸發創傷。
他又舉例,若案發房間成為院友的觸發因素,可考慮重新布置房間,減低聯想。
丁惟彬強調,相關安排涉及院舍日常運作上的細節,但核心是讓院友重新感到人和環境均屬安全。他同意相關安排或牽涉大量院舍工作,「但就這是對人的服務」;實際上未必所有個案都可安排轉院處理,因此院舍仍須在原有環境下作出相應支援。
記者:潘明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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