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威脅發布他人私密影像 26歲男准保釋至11.16再訊
26歲男子涉嫌威脅他人發布對方的私密影像,被控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應申請押後案件至11月16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被告陳祉祐,被控於2025年7月6日,在香港威脅會發布X的私密影像,而在作出威脅時,他的意圖是該項威脅致使X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或知道該項威脅會或相當可能會致使X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或罔顧該項威脅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致使該X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而X沒有同意該項威脅會作出的發布,及被告不理會X是否同意該項威脅會作出的發布。
案件編號:KTCC1873/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
---------------------------------------------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生活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生活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