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丨馮偉光及林文宗判囚10年 提刑期上訴排期明年1.22處理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6名高層等共12被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蘋果日報》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暨前社論主筆馮偉光( 筆名盧峯)及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各被判監禁10年。馮偉光及林文宗早前提出刑期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2人的上訴許可申請已排期在2027年1月22日開庭審理,預計需時3小時。
黎智英就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共三罪被判囚20年。《蘋果日報》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暨前社論主筆馮偉光( 筆名盧峯)均未有出庭作供或協助控方,故只給予三分之一的認罪扣減,3人各被判囚10年。五名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陳梓華、李宇軒)則被判囚6年3個月至7年3個月不等。
案件編號:CACC 75 / 2026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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