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认与罗冠聪等人串谋勾结外国势力 呼吁外国对中港实施制裁
因“35+”颠覆案被判囚4年8个月现正服刑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涉嫌与前党友罗冠聪等人,与外国官员会面游说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呼吁外国对中港实施制裁、停止出口武器和装备等,在《香港国安法》颁布后继续国际游说,联署要求外国终止向香港警务处供应法证软件。黄之锋今年5月在裁判法院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今到高等法院进行求情及判刑。
黄之锋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他承认于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间在香港,与罗冠聪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本案控方代表为律政司助理刑事检控专员罗天玮,黄之锋由资深大律师陈政龙、大律师姚颖彤及司徒子朗代表。
黄之锋自2020年11月23日起还押,至今已被羁押逾2100天。根据《香港国安法》,“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量刑设有两级制:“罪行重大”者可判囚10年至终身,一般情节则可判囚3年至10年。
其承认案情指,民主派政治组织“香港众志”(Demosistō)于 2016 年成立,并于 2020年6月30日解散,黄之锋曾为香港众志秘书长,罗冠聪则是香港众志创党主席。“香港众志”其中一项政治目标是在香港推行“民主自决”,黄之锋、罗冠聪及香港众志成员为此采取国际游说策略,以寻求外国的关注与支持。
黄之锋持有Facebook、Twitter及Patreon 帐户,他亲自发布帐户上所有帖文,帖文发布前均获得其认可。而《香港国安法》颁布前,黄之锋和罗冠聪一直呼吁外国对中港实施制裁或其他不利措施,他们访问外国、会见外国政客、发起联署运动、在各自的社交媒体平台上宣传名为“国际战线(International Battlefront)”的国际游说活动,以追求其共同政治目标。
黄之锋、罗冠聪及“香港众志”在2016年11月推动美国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审视香港的自治水平,允许美国总统对在香港进行非法引渡、任意拘禁、对任何人施以酷刑,或在香港严重侵犯人权的人实施制裁,例如在美国取消签证资格及冻结资产。黄之锋2016年11月访美期间,会见时任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Nancy Pelosi)、时任美国联邦参议员鲁比奥(Marco Rubio)及科顿(Tom Cotton)、哥伦比亚大学政治系教授黎安友(Andrew James Nathan),借此游说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并把有关会面发布到其 Facebook 专页上。
案件编号:HCCC181/2026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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