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內地男生涉強姦非禮女童 獲准保釋不得離港 11月再訊
持雙程證來港的17歲男生涉於本月在長洲強姦及非禮女童,被控1項強姦和1項非禮罪,今被押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鄭潤聰押後案件至11月23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及須遵從宵禁令,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和重返案發地點。
被告黄伟杰,被控於2026年8月1日至29日之間某日在新界長洲山邊路某單位內強姦女童X;及在同年8月29日於上述地點猥褻侵犯X。
押後待索醫療報告等
被告今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索取X的錄影會面和醫療報告,以及檢驗被告手機等。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請法庭施加一系列擔保條件。
鄭官最終批准被告以現金2000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不可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准重返案發地點,被告亦須居於報稱住址、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及每晚10時至早上7時遵守宵禁令。
案件編號:ESCC2097/2026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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