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柱食肆老狗被指为格斗犬惹议 渔护署证为比特斗牛㹴须绝育 食环署吁如有疑虑勿带入食肆
赤柱一间食肆内有犬只被渔护署带走,狗主不满声称爱犬是“史丹福斗牛㹴”,事件昨日(8月27日)引起网民讨论。渔护署今日(8月28日)在社交平台发帖,称经兽医师鉴定,该犬只种类确认为“比特斗牛㹴”,为法例上四种格斗犬只之一,狗主须为犬只绝育及接受培训后才能领回犬只。另外食环署亦发帖,呼吁一众狗主如对爱犬品种存在疑虑,请勿带入食肆。
渔护署昨日回复《星岛头条》查询时表示,署方接获市民投诉,指有人携带怀疑格斗犬只进入赤柱一间食肆,人员于8月26日派员巡查,其间发现一只怀疑属格斗犬只品种的犬只,遂将其带返动物管理中心作进一步调查。该署正调查有关个案,如有足够证据,会依法提出检控。至今日,渔护署在社交平台表示经署方兽医师鉴定,该犬只种类确认为比特斗牛㹴,为格斗犬只。





渔护署指出,为保障公众安全,该署兽医师观察犬只和性情评估,确认犬只在绝育后可交回狗主饲养。该署已指示犬只畜养人在署方监督下为犬只安排绝育手术,并会要求犬只畜养人接受培训,学习如何管束和照顾危险犬只后,才将犬只交回畜养人。
渔护署又严正提醒所有格斗犬只畜养人有关饲养的责任,根据《危险犬只规例》,必须为格斗犬只佩戴指定颈圈,及在公众地方稳妥地戴上足以防止其咬噬任何人的口套,及用一条长度不超逾1.5米的狗带稳妥地牵引。任何格斗犬只均必须由注册兽医进行绝育手术,而犬只畜养人亦须持有由兽医发出的有效绝育证明书。
根据现时法例,格斗犬只包括以下四个种类的犬只及其任何混种犬只:比特斗牛㹴、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本港法例禁止进口、繁育、出售和无牌饲养格斗犬只。任何人管有格斗犬只,而其畜养人未能出示证明该犬只已进行绝育的兽医证明书,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 及监禁6个月。
食环署:如对危险犬只定义有疑问 可联络渔护署
食环署亦在社交平台发帖称,为保障所有顾客及犬只的安全,并切实遵守相关法例,特别提醒各位狗主及获准犬只进入餐厅,根据本港《危险犬只规例》,任何“格斗犬只”或“已知危险犬只”,均严禁进入任何获准许可的餐饮场所。若食肆对入场犬只的品种有任何疑问或疑虑,餐厅有权拒绝食客携带该犬只进入,以保障顾客与员工安全。
食环署又呼吁一众狗主,若狗主对爱犬的品种或血统有所怀疑(包括是否含有任何百分比的格斗犬只混种成分),为免触犯法例及引起争议,请不要带同该犬只进入获准许的餐厅。如对危险犬只定义有疑问,可联络渔护署。该署最后强调,携宠出门应以安全与合规为首要考量,感谢市民体谅与配合,共同维护和谐安全用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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