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藏女犯人血液樣本案 被告不作供不傳召辯方證人 押後11月結案陳詞
25歲男警前年涉嫌把女疑犯血液樣本藏於家中雪櫃,一直未有交到政府化驗所,被控藉公職作出不當⾏為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控方昨舉證完畢後,暫委法官梁嘉琪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今續審,被告選擇不出庭自辯、不傳召任何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結案陳詞。
被告程朗,原被控勒索、以威脅或恐嚇⼿段促致他⼈作非法的性⾏為、藉公職作出不當⾏為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其中勒索和威脅他人非法性行為罪指被告涉嫌威脅女子X交出30萬元、及威脅她性交,惟控方就該兩罪不提證供起訴,現僅控被告公職行為失當及其交替控罪、妨礙司法公正罪。
控罪指,被告前年5⽉29⽇至7⽉17⽇身為警務處成員,無合理辯解⽽故意作出不當⾏為,即沒有將X的⾎液樣本提交政府化驗所,⽽該⾎液樣本與⼀宗在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情況下駕駛汽⾞的案件有關。
案件編號:DCCC241/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
---------------------------------------------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生活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生活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