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澳狗咬伤人|两日两宗大狗失控 渔护:正联络畜养人调查或提检控
元朗YOHO昨日(8月17日)的大狗咬两细狗血案引起关注,无独有偶今日(8月18日)港岛石澳亦有大狗失控事件,一名踩自行车男子被咬伤。渔农自然护理署表示,接获警方相关转介,正根据警方提供资料,尝试联络涉事犬只的畜养人及相关怀疑受伤人士,以作进一步调查。如有足够证据证明相关人士违反法例,该署将提出检控。
事发于今早9时许,一名62岁外佣拖着一只约60公斤重的黑色大狗,至石澳村停车场时,大狗突然失控咬向途经一名53岁踩自行车男子。男子右脚受伤流血清醒,救护员到场后将他送东区医院治理。

石澳村停车场一名男子被大狗咬伤腿部,是两日内第二宗大狗失控事件。梁国峰摄

石澳村停车场一名男子被大狗咬伤腿部,是两日内第二宗大狗失控事件。梁国峰摄

伤者被送往东区医院治理。资料图片

渔农自然护理署表示,正联络涉事犬只的畜养人。资料图片

元朗YOHO昨日(8月17日)的狗咬狗血案引起关注。网上图片

元朗YOHO昨日(8月17日)的狗咬狗血案引起关注。网上图片
据渔护署网页指引显示,犬只由他人照顾(例如家庭佣工)时,主人应确保溜狗的人有足够体能以狗带稳妥地牵引犬只,及能妥善控制和管理犬只。此外,主人应确保自己在带大型犬只外出散步时,有足够体能以狗带稳妥地牵引犬只及能妥善控制和管理犬只。不少大型犬只伤人或其他动物的个案,都是因带狗者未有足够体力控制犬只,无法阻止犬只不当行为而做成的。
根据《狂犬病条例》(第421章)第23条,犬只在公众地方时或在其他地方而按常理可预料犬只会游荡至公众地方时,必须以狗带牵引或以其他方式妥善控制。任何人士如违反上述法例,可被判处罚款10,000元。
此外,根据《危险犬只规例》(第167D章)第9条规定,体重达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犬只在公众地方,须以长度不超逾2米的狗带稳妥地牵引。任何人士如违反有关规定,可被判处罚款25,000元及监禁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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