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重新追缴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
韩联社昨日援引韩国法律界消息称,《关于将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收归国有的特别法》将于12月3日起正式施行。
报道称,随着该法落地,韩国将时隔16年重启国家层面的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追缴工作。为防止亲日反民族行为者后代隐匿、转移相关财产,新法明确规定,即使涉事财产已经被处置,其处置所得也可予以追缴。
新法还增设举报奖励条款,对发现并举报亲日财产者发放奖金。2005年12月,国会首次通过该法,将反民族行为者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通过亲日行为取得的财产纳入国家追缴范围,并于2006年7月成立调查委员会,但由于委员会活动期限只有4年,2010年任期届满后被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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