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内地男携19万支私烟由河内抵港 同判囚10个月
两名入境航空旅客因处理未完税香烟,严重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8月12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同被判处监禁10个月。海关对法院裁决表示欢迎,强调监禁刑罚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了是次罪行的严重性。
海关人员于周二(8月11日)在香港国际机场先后拘捕两名分别48岁及39岁的内地男子,两人均为从老挝万象出发、经越南河内飞抵本港的航空旅客。

两内地男携19万支私烟由河内抵港,同判囚10个月。海关图片
海关人员在两人随身携带的个人行李内,搜出合共约19万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85万元,涉及应课税值约62.7万元。
两名涉案男子被控违反《应课税品条例》,案件周三(12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判处监禁10个月。海关欢迎法庭的裁决,指是次判刑向不法之徒释出明确讯息,监禁刑罚具相当阻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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