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院副顧問醫生以家人之名濫開千支咳藥水自用 2項行為失當罪成 判160小時社服令
時任伊利沙伯醫院副顧問醫生李志良在2015年至2020年期間,為6名家人和傭工建立診症預約紀錄,在他們沒有應診下處方含有可待因成份的咳藥水和精神活性藥物中樞神經興奮劑,又讓病人把過量處方的藥交予他。經審訊後,李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法官林偉權今於區域法院判處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向醫管局賠償2萬元。
案發時受精神健康問題影響
林官判刑時,指被告干犯的控罪不是輕微罪行,監禁本是合適刑罰,但案發於多年前,被告當時受精神健康問題影響,其自控能力和判斷力減弱,從而放任及犯下本案。被告自小患有精神健康問題,未獲正確處理,但難得仍努力讀書,最後醫科畢業。他在2024年開始接受精神診治,其病情現已受控,正在康復路上,其生活重上正軌,看來不會重犯,他亦對過往所作的不當行為感到後悔。
林官指,「撇開被告在本案的不當行為,他看來是一位好醫生,應該還有前途,可用專業知識服務社會去彌補過錯」,被告雖有不是,但他服務醫管局20多年及認真工作,其同事和病人均指他用心診症,惜因本案須辭職。
接納報告建議判160小時社服令
此外,被告須與前妻共同照顧家庭,負擔不輕,林官認為判監會對被告及其家庭造成極大影響,而社會服務令可代替監禁,適用於被告情況,故可以給被告一次機會。
考慮到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感化官建議80至16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林官終判處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下令被告須向醫管局賠償2萬元。
50歲被告李志良,案發時任伊利沙伯醫院副顧問醫生。控罪指,被告於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擔任公職期間,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致使診症預約看來是分別由8名病人作出,並在該些病人沒有求診的情況下,向他們處方Actifed Compound Linctus及Methylphenidate HCL的受管制藥物,致使醫院職員配發上述藥物,而被告保留該些藥物作私自保存或處置。
案件編號:DCCC1123/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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