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庫局就革新財資中心稅務優惠公開諮詢 倡擴大利息扣稅範圍 增設預審機制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稅務局就革新企業財資中心稅務優惠制度的建議,展開公眾諮詢,建議為企業財資中心稅務優惠引入分級制度。諮詢為期六星期,即由今日(27日)起至9月4日。
政府指,是次諮詢文件建議為企業財資中心稅務優惠引入分級制度,在第一級將完善並擴展現行制度,涵蓋優化現行適用於合資格企業財資中心,以及在香港經營集團內部融資業務的法團的稅務寬減措施。第一級制度主要建議包括,就支付予非香港相聯法團的利息開支,容許企業財資中心將利息開支扣除遞延至須課稅的年度;擴大利息開支的扣除範圍,涵蓋更廣泛的企業,包括經營進行企業財資活動的法團; 以及釐清相關法律及行政定義,提升稅務明確性。
預審後5年內獲50%稅項豁免
至於第二級制度建議增設預審機制,符合指定條件的企業財資中心及其相聯法團,在經稅務局預先審批後,將可於5年有效期內,享有額外的稅務優惠或彈性。當中獲預先批准的香港相聯法團,從獲預先批准的合資格企業財資中心收取的利息收入,可獲50%的稅項豁免;並將不受「防止稅款套利規則」所規限,該等法團可就向合資格企業財資中心支付或應付的開支申索全數稅務扣除,惟就利息開支扣除而言,該扣除額須以其EBITDA的30%為上限。
許正宇:分級稅務精準對應業界痛點
財庫局局長許正宇表示,這次公眾諮詢為革新稅制的重大舉措,也是落實《香港企業財資中心發展行動計劃》的重要一步,諮詢文件提出的分級稅務制度正是為精準對應業界的痛點而設,可為合資格企業提供更全面的稅務優惠、更高的稅務確定性,以及更大的合規彈性。
他指,這項創新、務實且具競爭力的措施,相信能吸引更多來自不同地區和行業的跨國企業,善用香港「引進來、走出去」的平台功能,將資金與業務重心匯聚香港集中管理,從而提升香港為企業財資中心的主要基地。
政府今年6月公布《香港企業財資中心發展行動計劃》,提出「4T」框架,涵蓋革新稅制、持續擴展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網絡、針對性推廣,以及人才培訓及業界溝通,以吸引更多跨國企業在香港設立企業財資中心,以及協助已在港營運的企業財資中心擴大規模,充分利用香港完整的金融生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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