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易加強提取MPF核實要求 月底推新安排 嚴防虛假聲明或不法手段
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今天(26日)發表網誌,提及有個別濫用提早提取強積金(MPF)的情況,包括以虛假聲明或其他不法手段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更有不法分子誘騙計劃成員非法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或以高仿真度的假身份證,非法提取年滿65歲計劃成員的強積金。為加強保護計劃成員的強積金,積金易會於7月底推出新安排,進一步強化提取強積金申請的核實要求。
需透過「智方便」進行認證
在新安排下,除了以小額結餘($5,000或以下)及死亡為理由的提早提取申請外,所有計劃成員如向「積金易」提交提取強積金申請,包括年滿65歲的提取申請,都必須透過「智方便」進行多重身份認證,完成即時容貌辨識,以確保申請人身份真確無誤。

即使計劃成員註冊「積金易」時已透過「智方便」進行身份認證,在提交提取強積金申請時,申請人仍須完成以「智方便」進行的多重身份認證步驟。通過驗證後,他們亦須按指示透過「積金易」遞交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核後,強積金受託人才會向申請人發放強積金。
受託人須履行受信及法定責任
劉麥嘉軒又在網誌指出,「積金易」的其中一項功能是令行政工作標準化,以提升整體運作效率。但在實際運作中,仍會出現一些不適用於劃一標準流程的特殊個案,包括需要受託人作專業審核判斷的特殊申索。在處理這類個案時,受託人須履行其受信及法定責任,以誠實、忠誠及「以計劃成員利益為先」為原則,並須符合相關法規要求。
在處理過程中,如果相關受託人有需要向計劃成員索取補充資料,「積金易」會跟進及與計劃成員保持聯絡,以提供協助及監察整個過程,確保個案妥善處理。她表示,由於個別特殊個案須更仔細的核實及評估,處理時間無可避免會較長。然而,「積金易」與受託人會在保障計劃成員利益及符合法規的前提下,盡力加快處理進度。
按照目前機制,打工仔女年滿65歲可提取強積金,法例同時亦容許在特 定情況下,可以提早提取強積金,包括年滿 60 歲並提早退休、永久離開 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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