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6項附屬法例刊憲 配合7.31生效後運作需要
政府今日(24日)在憲報刊登六項與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統稱「港方口岸區」)運作相關的附屬法例,以配合《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第659章)(《條例》)於2026年7月31日生效後港方口岸區的實際運作需要。
位於深圳的皇崗口岸重建後將實施「一地兩檢」安排,定位為港深之間最重要的二十四小時客運陸路口岸。《條例》已於2026年7月20日刊憲,為宣布設立港方口岸區,以及將香港法律適用於港方口岸區提供法律基礎。為配合港方口岸區作為禁區的管理、指定羈留設施、交通及運輸管理的配套安排,以及提供公共流動無線電通訊服務等事宜,政府制定了六項附屬法例。該六項附屬法例將與《條例》同步於2026年7月31日生效。

政府今日(24日)在憲報刊登六項與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運作相關的附屬法例。資料圖片

位於深圳的皇崗口岸重建後將實施「一地兩檢」安排,定位為港深之間最重要的二十四小時客運陸路口岸。

位於深圳的皇崗口岸。

皇崗口岸。

皇崗口岸。
政府發言人表示,上述附屬法例將與《條例》同步於2026年7月31日在港方口岸區啓用時生效,讓各部門可依法在港方口岸區執行職務,亦有助開展口岸正式開通前的準備工作,包括與內地當局聯合進行系統測試、試運及演練,確保各項運作及通關安排妥善完備。
實際開通日期有待兩地商定
政府於2026年3月27日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簡介有關立法建議,該委員會對皇崗口岸早日向公眾開通表示支持。當局亦於2026年7月14日就《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向立法會發出參考資料摘要,當中簡介了上述六項附屬法例的立法建議,並夾附其草擬本供立法會預覽。隨後在2026年7月16日內務委員會會議審議《條例草案》時,議員並無就附屬法例的立法建議提出異議。
政府表示按既定程序,於相關附屬法例在憲報刊登後隨後的一次立法會會議上,將其提交立法會省覽,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有關各項附屬法例的詳情,已載列於政府今日向立法會提交的參考資料摘要。
政府早前表示,新皇崗口岸實際開通日期,有待兩地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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