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女誣告強姦迫銀行家付10萬鎊 勒索等兩罪成判監6年 官斥:利用無辜事主的情誼勒索 屬邪惡及殘忍
英籍女子前年報案指稱遭在港任職的男銀行家強姦,經警方調查後,男銀行家不獲起訴,惟女子早前被裁定勒索及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兩罪成。法官謝沈智慧今早在區域法院判刑時指,強姦的指控易於作出,但難於澄清,被告以此向事主索取金額,要求的金額不斷增加,由5000磅增至1萬英鎊,再增至10萬英鎊,其行為屬邪惡(evil)及殘忍(cruel),被告更沒有顯示出悔意,終判處她監禁6年。
25歲英籍被告ROSE ISABEL ANONIA BARBRA EUDORA,被控勒索及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兩罪。控罪指,她於2024年2月2日,為使自己獲益,或意圖使另一人損失,而以恫嚇方式,不當要求 X 交出 10萬英鎊;另於2月3日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向警方虛報X曾強姦她。
案件編號:DCCC733/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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