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涌貨櫃變非法賭場 警搗破拘19人 最小僅16歲
大嶼山警區特遣隊人員周五(17日)在區內展開代號名為「熾風」(RAGINGSTORM)的反罪惡行動,在東涌近馬灣涌村一貨櫃內拘捕12名本地男子、5名本地女子、一名內地女子及一名非華裔男子,年齡介乎16至79歲,涉嫌「營辦賭博場所」、「協助營辦賭博場所」及「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進行賭博」。
行動中,人員在現場檢獲一批賭具及小量現金。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七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營辦,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賭場屬嚴重罪行,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或在街道上進行賭博,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5萬港元及監禁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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