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杂志|校园欺凌掀关注 铁拳整治非真教育 学校趋向“事前预防” 倡增设独立第三方机构跟进
近年校园欺凌事件屡有发生,引起社会关注。有学者指出,“校园欺凌”与“网络欺凌”已互相交织,受害者与欺凌者角色更可能不断互换,现行校本处理模式或未能跟上变化,不少前线教师及社工亦缺乏辨别“真正欺凌者”的专业知识,建议增设独立第三方机构跟进,减少家校摩擦。有教育界人士指出,处理欺凌个案时,双方往往各执一词、缺乏确实证据,令校方处理时经常遇到困难,强调现时社交平台普及,相信学校不会因担心影响校誉而冷处理。有立法会议员则认为,不应只着眼惩罚,建议加强及早识别机制,并协助受害者与欺凌者修补关系。

根据立法会文件,教育局在2020/21至2024/25学年共接获72宗涉及朋辈之间校园欺凌的投诉及举报和求助个案,已完成处理其中67宗,当中15宗经调查后确定投诉成立或部分成立;局方最新回复指,在2025/26学年(截至2025年12月)共接获4宗投诉及举报和求助个案,并已完成处理相关个案。
警方回复指,去年因干犯与欺凌相关刑事罪行被捕的10至20岁青少年,共有2662人;今年1月至5月则录得1256人。去年至今年5月,青少年干犯刑事罪行的首3项罪案均为伤人及严重殴打、诈骗及杂项盗窃。
香港城市大学社会及行为科学系副教授冯丽姝指出,真正的欺凌具备预谋、计划及冷静特质,施行者透过言语、肢体、网络、性方面及关系排斥的形式,换取满足感、金钱或展现优越感等。她说,近年欺凌者有年轻化趋势,形容网络对青少年的影响已远超以往,现时10岁或以上青少年平均每日花6至7小时于手机上,与“上瘾”无异。她引述研究指出,上网时间越长,涉及网络攻击、欺凌的情况亦越多。

“真正欺凌者”难识别 校方陷两难
冯亦留意到,有学生在校内遭高年级或体型较高大的同学欺负后,转而在网络上以匿名身分报复对方,担忧随着深度伪造技术日趋成熟普及,恐助长此类行为。
香港教育工作者工会荣誉及创会主席黄建豪表示,校园欺凌个案若涉及中度至严重肢体伤害,学校会报警处理;言语、孤立或网络欺凌等个案,则多循校本机制跟进。惟学校处理欺凌时最大的挑战,在于双方家长往往各执一词,加上言语或网络欺凌或欠缺客观证据。他说,若有确实证据显示学生违规,学校会按校规处理;惟若证据不足,采取任何行动都可能引起其中一方家长不满,令校方陷入两难。

就有意见质疑部分学校“冷处理”欺凌事件,有不愿具名的教育界人士指出,随着社交媒体普及,学生及家长有不少公开渠道反映事件,一旦校方处理失当,容易迅速引起社会关注,因此相信学校不会因顾及校誉而刻意低调处理。
选委界立法会议员管浩鸣则指出,前线教师教担沉重,加上融合教育下有特殊教育需要(SEN)的学童人数增加,老师需兼顾教学及课堂秩序,性格内敛或不主动求助的学生容易被忽略,令欺凌事件较后期才被发现,后续处理学生的情绪困扰也更为困难。惟他认为,学生始终需要重新融入校园社群,故如何在介入处理的同时,协助双方关系复和,而非单纯采取惩罚态度,是校方需要思考的问题。

黄建豪指,目前业界对被欺凌学生的支援主要分为三层,第一层由社工、班主任、训导主任及副校长等提供陪伴及辅导;第二层在全班范围加强教育;第三层则检视校方工作是否足够,反思同类事件持续发生的原因。他强调,现时不少学校已由“事后处理”转为“事前预防”,包括举办讲座,并推动学生正向发展。
不过,冯丽姝认为,现行校本处理模式仍有不足。她指出,不少前线教师及社工仍停留于“欺凌者”与“受害者”的二元思维,未能辨识部分看似欺凌者、实际属于因受欺凌而报复的“复仇者”,若校方一律采取惩罚,反而令有关学生感再次受到不公平对待。此外,若欺凌行为涉及幕后策划、由他人代为执行的情况时,学校通常难以追查出真正的主谋。
承受心理影响深远
她提醒,受害者所承受的心理影响可以非常深远及严重,包括自杀、自残等情况。她忆述,曾有受害者因14岁时长期遭同学嘲笑外貌及性器官,至30多岁仍需长期服用精神科药物及无法自理。
她指出,欺凌者往往具自恋特质、缺乏同理心,若未能及早介入纠正,长大后或涉更多刑事及违法行为,因此家长及学校不应轻易让他们逃避责任,否则对其人生发展反而有害。她强调,即使是旁观者,若长期对欺凌事件视若无睹,亦可能助长有关文化,并指过往曾有学生因目睹欺凌却未有举报,而须承担法律后果。
冯丽姝说,现时校园欺凌及网络欺凌问题严重,但尚未有与时并进的政策保障儿童及青少年。她希望当局能投放资源,例如可参考台湾等地,发生校园欺凌事件时,要求校方须于24小时内通报个案,并由一个独立、公平公正的第三方机构跟进个案,以防止隐瞒或处理不公的情况。她续指,独立机构会约见学生,评估其动机,再制定适当的辅导策略,并在涉及刑事等情况下转交相关法律程序处理。
不过,管浩鸣认为,目前未有迫切需要强制通报个案。他解释,学校在处理相关事件时已相当审慎,不会刻意隐瞒,若强制要求所有事件均须上报教育局,未必符合实际效益,原因是部分事件性质轻微,而处理过程亦未必能以划一标准处理。他又补充,现时如涉及严重身体伤害等问题,在强制举报虐儿童条例下,指定专业人士亦会作出举报。
教育局:一直采取“零容忍”
教育局强调,对校园欺凌一直采取“零容忍”的政策,绝对不接受任何形式或原因的欺凌行为,并为学校提供指引,详细列明校方在处理欺凌事件的原则、程序、方式及跟进工作。局方亦透过学校课程、教学资源、学生成长活动和教师培训等,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正面的态度、提高学生及学校人员的反欺凌意识、加强学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以及推动和谐关爱的校园文化。
师生间可有欺凌 有老师曾受恐吓
校园欺凌未必只发生于学生之间,有学者指出,由于老师与学生的权力本质上并不对等,师生之间亦曾发生欺凌事件。

香港城市大学社会及行为科学系副教授冯丽姝举例说,部分老师会故意不处理问题,更有个别老师会因学生曾投诉自己,令师生关系陷入胶着,将其视为“麻烦友”及产生负面观感,甚至刻意针对,形成恶性循环,令学生越发感到不被理解及委屈,增加被校外不法分子以“保护”为名利用及拉拢的风险。
另一方面,老师亦可能成为被欺凌或恐吓的对象。冯丽姝分享曾接触的个案,指有老师因迟放学,回到停车场后发现座驾4个车呔全部被人刺破泄气,亦有老师曾表示因担心人身安全,只能在夜晚7时前离开校园范围,“外面有人‘围’他”。
就如何保障老师,她认为,老师应保持客观、理性处理,并妥善记录相关言行及证据,以便日后跟进,同时让学生明白校园内应有纪律及规范。
记者:潘明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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