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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一篇文章日期: 2026-07-12
第1页最后一篇文章日期: 2026-07-12

成都食安|火锅店回收“口水油”熬制锅底出售 5被告分囚半年至5年罚款¥52.5万

四川成都爆出令人作呕的重大食品安全丑闻。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揭发当地一间火锅店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公然回收顾客食用后的“口水油”锅底,过滤残渣及提炼熬制后,混合新油重新配制成锅底出售予消费者。法院最终依法判处涉案的5名被告6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合共52.5万元人民币(下同),另责令该店支付民事公益赔偿金。

混新油重上桌一年销售逾25万

案情显示,自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期间,该餐饮店主要负责人王某某,授意并安排店长刘某、“打锅工”周某某及厨师李某某,将客人食用后的火锅废油回收,通过过滤残渣及提炼等工序,重新混入“新油”制成锅底。店长更安排另一员工徐某在周某某休假时“顶班”熬制。经查,该店在一年内销售“口水油”锅底,累计涉及金额25万6605多元。

回收油严重可致癌。 示意图/抖音
回收油严重可致癌。 示意图/抖音

 

 

法官警告回收油严重可致癌

法院审理认为,5名被告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官严正指出,顾客食用后回收的火锅废油极不卫生,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长期食用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甚至致癌。法院强调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采取“零容忍”态度,提醒食品经营者切勿为逐利忘却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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