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四期癌症病人申請海外治療遭拒 批評官僚制度「陷人於死地」
【星島綜合報道】安省一名37歲四期黑色素瘤患者,因省府以海外治療「正在接受資金審查」為由拒絕其海外治療申請,而癌症擴散已令他時日無多,今次事件揭示安省醫療官僚制度對生死攸關決定缺乏透明度的深層問題。
Alex Shved自2020年發現一顆不斷增大的痣後確診,癌症其後擴散至骨骼及肺部。其腫瘤科醫生建議他接受「腫瘤浸潤淋巴細胞」(TIL)療法從一種從腫瘤中提取免疫細胞、在實驗室培植後再注射回患者體內、以攻擊癌細胞的療法。
TIL療法的一個版本lifileucel去年獲加拿大衛生部批准出售,現正接受各省藥物計劃的資助審查,惟此程序一般需時數年。Shved的醫生隨即申請省府資助他赴佛羅里達州Moffitt癌症中心接受治療,費用估計約100萬美元(約140萬加元)。
省府今春拒絕申請,理由是海外治療先批准計劃「並非為正在接受資金審查的藥物提供過渡資金的機制」。
Shved批評這是「一個讓人陷入死地的自相矛盾」,省府以「或許將來會資助」為由,拒絕現在提供資助,但到「將來」時他或許已不在人世。他說:「我沒有時間等待,因為到那時候,我可能在醫學上已不再符合資格,甚至可能已不在世上。」
約克大學藥物政策專家Joel Lexchin教授指,省府很可能不願以美國價格支付,因為一旦療法獲批,在安省取得的價格將遠低於美國。他亦指出,從衛生部批准到省府作出資助決定平均需時730天,其中涉及成本效益審查及與藥廠的價格談判。
Shved其後向健康服務上訴及審查委員會提出上訴、申請司法覆核、提交資訊自由申請,以及去信數十名內閣部長,惟幾乎全部無功而回。衛生部長瓊斯(Sylvia Jones)曾親自致電Shved,但表示無法干預個別個案。
Shved說:「在一個可能攸關生死的決定上,政府甚至連你的個案都不看,只是套用一個在政策中根本不存在的制式法律聲明,然後當你想了解決定如何作出時,卻得不到任何回音,這感覺像是被摑了一巴掌。」他亦希望藉今次事件,為同樣遭拒但沒有時間、精力或健康去抗爭的其他病人發聲。
(圖:加通社)T08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生活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