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委会改革︱立法会首读、二读《条例草案》 订立申诉处理时间指标 制定四级处分
立法会大会今午首读、二读《2026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以改革医委会组成、改革处理申诉机制、配合提升专业水平及医生人手供应,以完善保障社会和市民的机制。
须对症下药主要有四方面改革
医务卫生局表示,因应近年公众对医委会的工作,尤其是申诉处理机制的关注,为完善行政主导,促进良政善治,政府认为有必要全面审视法例,对症下药,务求推进更透彻、更具针对性的改革,令相关法例和医生专业规管制度与时并进,支持医委会更好履行其法定职能,达致“行公义、守专业、护社羣”的使命。
《条例草案》主要有四方面改革,包括改革医委会组成,在维持医生委员数目不减少以确保医委会专业职能得以维持下,增加来自其他医疗专业的非医生业外委员,让整体业外委员比例上升至31%,超过三成。





完善行政主导倡扩阔医生委员来源
当局亦建议扩阔医生委员来源,令医生委员的背景、资历以至阅历更加多元,包括加入基层医疗健康专员或其代表作为当然委员、新增香港科技大学提名的医生席位,以及增加政府直接委任的医生,并调整部分经选举产生的席位数目。同时,所有经提名或选举产生的医委会委员,必须由行政长官委任,从而完善行政主导。
改革处理申诉机制,包括将初步侦讯委员会及研讯小组会分别正名为医务调查组及医务审裁团,由政府委任的独立审裁员主导,5名成员中最少3人由独立审裁员出任,并大幅增加独立审裁员提名人数上限至110名医生审裁员和170名非医生业外审裁员。
优化复核和上诉机制定立四级处分
医委会可就研讯程序发出实务指示,并就申诉处理部分程序订立并公布时间指标,让个案管理更积极、更有序、更透明;理顺处分安排,定立四级处分,取消缓刑;以及优化复核和上诉机制,容许申诉人或被申诉医生向医务审裁团申请复核;医委会秘书亦可就个别审裁团不符合公众利益裁决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令程序更合理和公正。
就处分选项方面,当局指了解社会对于缓刑惩处有过轻的观感,因此,希望通过今次修例理顺处分的选项,确立不同层级的处分模式,包括永久除牌、在某段期间内除牌、在某段期间内停牌而期限届满后可自动复牌,以及就注册加设条件规限等,让医务审裁团可按个案的严重性、风险和具体情况,施加更相称、清晰和有层次的处分。
犯严重刑事罪行者可即时除牌撤销注册
《条例》亦建议,就被裁定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士,以及若干严重刑事罪行的人士,例如谋杀、误杀、强奸及其他严重性罪行和暴力罪行,可即时除牌撤销其注册,并在不同情况下永久或在指定期间丧失复牌或申请注册资格,以保障市民、维持专业声誉及维护国家安全。
《条例》也建议容许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与香港永久性居民一样,可按同一资格准则循特别注册途径申请来港执业,以扩阔人才来源,协助公营医疗系统纾缓人手压力。
记者:郭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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