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调试信息 - getPostsByCategory:
当前 cat_name: 即時港聞
传入的 cat_slugs: %e5%8d%b3%e6%99%82%e6%b8%af%e8%81%9e
当前页码: 1
is_lifetime: false
时间条件: 即時新聞 - 3個月以內
查询结果:
找到文章数: 5452
最大页数: 546
当前返回文章ID数: 10
文章IDs: 7544494, 7544497, 7544411, 7544415, 7544418, 7544399, 7544390, 7544375, 7544325, 7544316
第1页第一篇文章日期: 2026-06-23
第1页最后一篇文章日期: 2026-06-23

拉丁舞導師抽脂不治 女西醫上訴得直脫誤殺罪 上訴庭倡加強規管侵入性醫學美容 規定抽脂須由合資格專業人士進行

體重113.5公斤的32歲著名拉丁舞導師李嘉瑩,2014年進行背部抽脂療程時昏迷不治,負責進行療程的女西醫關孝孜經審訊後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囚6年。律政司承認原審法官李素蘭在引導陪審團時,忽略死者有可能「死因不明」或有其他潛在死因,上訴庭法官去年裁定關孝孜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及刑罰,今頒布詳細書面理由指控方專家無法確定死者死因,控方卻過度依賴有限的專家意見,未正視「死因不明」的可能性,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亦因此出錯,導致定罪不穩妥。

被告原誤殺罪成判囚6年  後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

上訴人關孝孜原被裁定在2014年6月26日,於尖沙咀「重生植髮中心」,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死者李嘉瑩。原審法官李素蘭2021年10月判刑時指,關孝孜在抽脂手術前沒有充分評估死者肥胖引致的心血管狀況,手術完成後死者尚未回復清醒便拆除維生監察儀器,離開手術室獨留未清醒死者予4名未受專業訓練的手術助理監察,沒有在鎮靜療程期間確保有足夠氧氣供應給死者,沒有為死者提供適當足夠的監察,沒有向死者提供充分及時的復甦治療,誤殺罪成被判囚6年。

體重113.5公斤的32歲著名拉丁舞導師李嘉瑩,2014年進行背部抽脂療程時昏迷不治。資料圖片
體重113.5公斤的32歲著名拉丁舞導師李嘉瑩,2014年進行背部抽脂療程時昏迷不治。資料圖片

 

體重113.5公斤的32歲著名拉丁舞導師李嘉瑩,2014年進行背部抽脂療程時昏迷不治。資料圖片
體重113.5公斤的32歲著名拉丁舞導師李嘉瑩,2014年進行背部抽脂療程時昏迷不治。資料圖片

 

負責進行療程的女西醫關孝孜。資料圖片
負責進行療程的女西醫關孝孜。資料圖片

 

負責進行療程的女西醫關孝孜。資料圖片
負責進行療程的女西醫關孝孜。資料圖片

 

關孝孜。資料圖片
關孝孜。資料圖片

 

是次上訴由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上訴庭法官薛偉成及潘敏琦審理。上訴人關孝孜由資深大律師許紹鼎代表;律政司由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代表。

上訴方指明控方專家證人法醫高永富及麻醉科專家Dr. Mainland均無法確切斷定死者實際死因,高永富僅指死因非手術直接導致,Mainland雖排除心肌梗塞、吸入性肺炎等死因,推測死因為「過度麻醉、呼吸抑制、缺氧及心臟驟停」的累積效應,但亦承認無法確定死因。

上訴庭認為控方未具體說明死者是在何時面臨明顯且嚴重的死亡風險,也未能明確指出究竟哪一行為構成死者嚴重且明顯的死亡風險,控方專家也無法肯定是否有任何單一行為能夠阻止死者死亡的發生,當控方指關孝孜的疏忽行為的「累積效應」導致死者死亡,但原審法官卻指示陪審團只要認定關孝孜當作出其中一項、部分或全部疏行為,即可定罪;故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出錯,令陪審團不能正確應用相關法律測試,無法確保關孝孜確實犯罪。

上訴庭: 控方幾乎完全依賴專家證據  惟證據基礎薄弱

上訴庭指,控方幾乎完全依賴專家證據,但專家證據建基在未經證實的假設之上,專家證據屬有保留而非確實的意見,令證據基礎薄弱,而控方過度依賴有限的專家意見,依賴未經證實的假設,對法醫病理證據的考慮並不全面,未正視死者死因不明的可能性,故認為本案索取及呈現專家證據的方式均導致定罪不穩妥。

上訴庭又提到,由於控方專家證據沒有提出「死因不明」的可能性,儘管原審法官提供了全面且結構嚴謹的指引,也沒有指示陪審團必須考慮「死因不明」的可能性,亦未明確指示陪審團須排除「死因不明」的可能性後,方可作出定罪裁決。

上訴庭基於控方專家證據及其呈現方式的缺陷,控方立場混亂、無法肯定死因基於單一或全部違規行為,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沒有指示陪審團必須考慮「死因不明」的可能性,裁定關孝孜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及刑罰,律政司亦不作重審申請。

上訴庭特別提到,他們因本案細察醫學美容服務的監管框架,揭示《私營醫療機構條例》及《日間醫療中心實務守則》並未納入某些侵入性美容程序,某些醫美中心在管治、人力資源、設施與設備、服務提供、醫療質素與安全、感染控制上不受條例涵蓋。惟一系列案例展示市民接受侵入性美容治療後遭受嚴重傷害或死亡,往往與監管及安全規定不足有關。

倡抽脂手術只限合資格專業人員在持牌設施內進行

上訴庭強調確保病人的安全與福祉至關重要,建議當局應考慮就針對執行侵入性美容手術建立監管制度,明確規定哪些侵入性美容與醫療程序僅限由註冊醫生在持牌設施內執行,並強制要求所有向公眾提供侵入性美容治療或醫療服務的機構及人員進行登記與認證,配合清晰的牌照核查,列明違規行為的判罰制度。

上訴庭最後指,抽脂手術雖有顯著風險會引致嚴重且可能致命的併發症,但其中許多併發症可透過嚴格遵守適當的安全規則來預防。鑑於抽脂手術盛行,當局應要求抽脂手術必須僅由合資格的專業人員在持牌設施內,並在病人安全、術前風險評估及術後監測的明確協議下進行。

衞生署 : 條例訂明抽脂程序 須在持牌醫院或日間醫療中心進行

衞生署指任何具入侵性(包括注射)、高風險或需專業臨床判斷的程序,無論目的為何,只應由註冊醫生或牙醫施行,否則可被檢控。《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規管相關處所,須領牌或豁免;政府已分階段實施,並自2025年10月起接受診所牌照申請。條例訂明「附表醫療程序」,須在持牌醫院或日間醫療中心進行,如涉及抽取500毫升以上體液、深度鎮靜或腫脹麻醉的抽脂程序。日間醫療中心須遵從《實務守則》,包括人手、設備及感染控制等標準。此外,條例規定醫療處所須獨立分隔及設有獨立入口,確保公眾清楚分辨醫療與美容服務,避免誤解。 

案件編號:CACC244/2021
法庭記者:劉曉曦

---------------------------------------------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生活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點擊以下6大平台 接收加拿大新聞及生活資訊

延伸閱讀

延伸閱讀

國泰7.1起減燃油附加費 長途減至$1164 短途減至$290

洪水橋拖屍案︱29歲男推女友屍體到警署自首  聽到發出「啊」一聲 法醫相信死者當時仍有呼吸

林定國出席 Greenway 2026 論壇 倡以創新應對氣候危機

林百欣家族爭產案 二房余寶珠要求上訴期間暫緩執行遺囑  林明珠冀委任律師調查分配遺產 官需時考慮擇日頒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