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宏盛閣八旬業主患認知障礙症 委任資產代理人需時 家屬盼盡快揀樓安置
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半年,政府早前向業主發出「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須於8月31日或之前回覆是否同意出售業權。有八旬宏盛閣業主因患有認知障礙症無法簽署文件,其家屬需申請委任資產代理人,而辦理法庭手續亦需時甚久,擔憂錯過揀選合適安置單位的機會,期望當局能體恤處境並酌情延長收購限期。
單位屬「長命契」 母親患有認知障無法簽文件
梁先生表示,位於宏盛閣高層單位由父母以長命契形式共同擁有,由於父親已經離世,而年近八旬的母親患有認知障礙症(老人痴呆),無法簽署任何法律文件。他指,家人目前正向法庭申請委任資產代理人,惟相關法律程序繁複且需時甚久,法庭排期亦難以在短時間內完成。

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超過半年。資料圖片

宏福苑業主接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須於8月31日或之前回覆是否同意出售業權。

宏盛閣業主患有認知障礙症,家屬需申請委任資產代理人。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暫告一段落。

民政事務總署設立諮詢處服務居民。民政事務總署FB圖片

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超過半年。資料圖片
憂錯失合適單位
梁先生坦言非常焦慮,指揀樓程序屬先到先得,越遲揀選安置單位便越少,擔心合適單位會被其他申請者揀走。他稱既想盡快可以安置好母親,但又「唔可以叫法庭快啲」,強調並非不願意揀樓,而是受其他客觀條件限制,「非不為也,實不能也」,期望當局能體恤他們處境,提供彈性處理空間或延長收購限期,讓他們在完成法律程序後,仍能保留現時的揀樓權利。
盼盡快安置年邁母親
梁先生感嘆,自幼在宏福苑長大,對一切充滿回憶。雖對社區變遷感到無奈,但「無咗就無咗,唔能夠企喺原址望住方向唔變」,唯一盼望是盡快妥善處理手續,為年老患病母親尋找一個長遠而穩定的適切居所。
居宏盛閣逾40年 譚太:希望盡快「上樓」
居住在宏盛閣逾四十年的譚太表示,對於政府提出的收購方案,她坦言接受並無異議。她稱自己年事已高,缺乏時間、資源與能力繼續等待,現階段最重要是尋求安定的生活環境,只盼望能盡快獲編配單位「上樓」。至於未來的重置選址,她說暫時「未睇過樓」,但希望留在大埔區。
譚太表示,自己入住宏福苑至今已40多年,對單位充滿回憶,坦言最初極不捨得離開,但無奈之下亦只能放下執念,「過咗去就過咗去」。她強調業主各有各想法,自己只能顧及自身安穩,無暇理會他人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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