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听证会|物管公司置邦职员闩消防总掣 姜世明指属违法:未见过总电掣系畀非承办商嘅人闩咗
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今日(10日)举行第10场听证会,消防处助理处长(牌照及审批)姜世明会出席听证会作供。
物管公司置邦电工罗国瑞早前供称,协助宏业为消防水缸放水时,关上8座消防总掣,而他当时不知会影响警钟。
独立委员会首席代表资深大律师杜淦堃向姜世明问及,宏福苑于 1980 年代建成,问姜如要为消防水缸放水,是否关闭消防水缸的独立开关掣便可,毋须进入加压泵房关总掣(刀掣)。姜世明再三同意,维修消防水缸放水,无需进入加压泵房,更莫论关闭加压泵房总电源(刀掣)。他指出,只有当持牌承办商进行维修时,有电力安全或触电风险时,才有需要进入加压泵房关电掣。他同意,放水无需关电掣是基本知识,又指出管理公司置邦的员工本身并无持牌,不应该进入加压泵房关电掣,“这是犯法行为。”

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今日举行第10场听证会。陈浩元摄

物管公司置邦电工罗国瑞早前供称,协助宏业为消防水缸放水时,关上8座消防总掣。 资料图片

独立委员会首席代表资深大律师杜淦堃。

姜世明同意,如果置邦是找持牌承办商进行相应的工作,应不会犯如此的低级错误。资料图片

姜世明表明,物管公司有责任确保消防装置系统正常运作。

姜世明同意,如果置邦是找持牌承办商进行相应的工作,应不会犯如此的低级错误,若连持牌承办商因放水而关电掣,将是严重疏忽。他指出,由非持牌人士操作消防系统是相当罕见,十多年来“未见过总电掣系畀非承办商嘅人闩咗”,而相关罚则为最高罚款5万元,他称处方拟提高罚则。
姜世明表明,物管公司有责任确保消防装置系统正常运作,交代早在宏福苑火灾发生前,消防处与物监局联合发出指南,提醒物管公司即使已委托持牌承办商,亦有责任关注及监察其工作,同意如果置邦有留意到指南,或可避免事件发生。
记者:黄子龙、赵克平
摄影:陈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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