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助理副校長「一時貪心」偷逾3500元食品及保健品 獲准簽保守行為3年處理
47歲中學女助理副校長涉去年於銅鑼灣百貨公司偷竊麵、米、零食等共值逾3500元貨品,被揭發後於警誡下稱「我一時貪心,就偷嚟自己用嘅」。副校長被控一項盜竊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獲控方撤回控罪,及被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36個月。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涉案金額頗大,故守行為時間較長,籲被告珍惜今次機會。
被告吳嘉欣,報稱中學助理副校長,被控於2025年10月11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崇光百貨地下二層「崇光超市」內偷竊18包麵、4樽飲品、2盒米、3包零食、2樽保健品和10樽調味料,總值3,561.4元,而上述物品為崇光 (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案發當日下午3時55分,涉案崇光百貨的保安員發現被告形跡可疑,見她從貨架拿取貨品擺入購物袋後未有付款便離開。被告之後遭截停,而涉案貨品被起回。被告在警誡下稱:「我一時貪心,就偷嚟自己用嘅。」
教育局回覆本報指,局方十分重視教師的專業操守,如教師被證實違反專業操守或違法,教育局會嚴肅跟進,檢視教師的註冊,並按事件的性質及嚴重程度採取適當的行動。
案件編號:ESCC2996/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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