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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一篇文章日期: 2026-04-16
第1页最后一篇文章日期: 2026-04-16

宏福苑安置︱有業主稱收新屋鑰匙30日內須遷出過渡屋 房屋局澄清:非硬性規定

政府上月底公布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政府發言人今日(13日)表示,今日有傳媒引述個別宏福苑業主指,在接受政府收購業權並收取現金,或在選擇「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並收到新屋鑰匙後,30日內須遷出過渡性房屋,亦不再有租金補助,相關說法並不屬實。政府強調,在宏福苑業主落實長遠居住安排之前,政府會在住宿和租金津貼方面,持續支援受影響居民。

過渡屋有彈性遷出安排 宏福苑居民亦適用

房屋局強調,各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一向都會為有需要住戶提供彈性遷出安排,30日並不是硬性規定,營運機構會按住戶實際需要,靈活安排繼續暫時租住過渡性房屋單位,如待新居裝修竣工及搬遷等。就宏福苑居民而言,無論是選擇自行安排長遠居所、「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上述安排同樣適用。

 

 

政府上月底公布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資料圖片
政府上月底公布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資料圖片

 

今日有傳媒引述個別宏福苑業主指,在接受政府收購業權並收取現金,或在選擇「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並收到新屋鑰匙後,30日內須遷出過渡性房屋。
今日有傳媒引述個別宏福苑業主指,在接受政府收購業權並收取現金,或在選擇「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並收到新屋鑰匙後,30日內須遷出過渡性房屋。

 

政府發言人強調相關說法並不屬實。
政府發言人強調相關說法並不屬實。

 

政府強調,在宏福苑業主落實長遠居住安排之前,政府會在住宿和租金津貼方面,持續支援受影響居民。
政府強調,在宏福苑業主落實長遠居住安排之前,政府會在住宿和租金津貼方面,持續支援受影響居民。

 

房屋局強調,各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一向都會為有需要的住戶提供彈性的遷出安排。
房屋局強調,各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一向都會為有需要的住戶提供彈性的遷出安排。

 

租金補助發放至入伙日

至於租金補助方面,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在去年12月宣布,向每個宏福苑單位的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2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每次發放7.5萬元。

如業主選擇出售業權後收取現金而不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會發放至相關資金到帳日,業主可動用有關現金自行作長遠住宿安排。如業主選擇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將繼續發放至在相關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的入伙日,即領取單位鑰匙的日期。所有到帳日前獲得的租金補助,無須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房屋局「解說專隊」會向宏福苑業主清楚解說相關安排,如業主有任何疑問,亦隨時可與「解說專隊」聯絡。

何永賢 : 「特設銷售計劃」3900個全新單位  最早今年第四季入伙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亦於社交平台發文,指特區政府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長遠居住安排有多元選擇供業主考慮,當中「特設銷售計劃」提供3900個全新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供大家選購,最早今年第四季就可以入伙。

有業主關注在接受特區政府收購業權並收取現金,或在選擇「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並收到新屋鑰匙後,何時要搬出過渡性房屋項目,租金補助又會持續至何時。房屋局強調,特區政府團隊一直以持續支援、靈活處理的態度去跟進有關事宜,在住宿和租金津貼方面亦不例外。

就過渡性房屋的遷出安排而言,各過渡性房屋的營運機構一向都會為有需要的住戶提供彈性處理,如果住戶有實際需要,例如新居需要更多時間裝修及搬遷,有關居民可以在過渡性房屋繼續居住,一般的30天遷出安排並非硬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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