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民歷奇34】賀年神曲〈Ong Kaw Kaw〉與廣東話粗口(下)
【遺民歷奇34】
上週從本年度熱播的賀年神曲〈Ong Kaw Kaw〉說起,解析了「戇九」與「笨七」的前世與今生。到文末還揭曉了「笨七」──較之「戇九」那「土炮」──為內陸遷徙而來的古代移民用語。今天續講的「L」以及「小」,也都是嶺外而來的移民用語,卻獲廣東人的青睞,常留在心中,適時間宣之於口而後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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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三:「L」者,「卵」也。
《康熙字典》嘗收「𡳞」字,(尸內作粦),訓云:「《字彙》良慎切,音吝。閩人謂陰也。」原來如此!實則不盡然。嚴格來說,《康熙字典》所收,仍為俗字而非正體。本字即「卵」。而古代的「卵」,即當今的「蛋」,廣東話粗口裏頭則用「春」(有謂當作「未成肉」的會意字,恐怕尚未能得之,惟其本字至今仍然待考)。
回到「卵」上來,即使《康熙字典》引《字彙》時,指明此字來自閩方言(即福建話),「卵」代指男性那話兒的使用範圍實則更廣,幾乎遍布長江以南一大片廣袤的地區。漢語之內的東南方言除了吳語以外,幾乎都普遍使用「卵」這一類比,閩粵客贛皆然。(附帶一提,吳語[即流行於蘇滬間的蘇浙話]沿用的其中一種說法為「麻雀」或「麻鳥」,同樣也借用鳥類為喻。看來上海人與我們廣東人一樣,較有自知之明。)
「卵」字傳到了廣東,本來有音無字;如今寫作「撚」形,實屬晚近之事,不能早於清末民初。原來廣東話「南」、「藍」不分(我們歷史語言學者借用古代術語,往往稱為「泥來不分」),所以最近百年間纔普及起來。「撚」為中古音泥母字,與來母字「卵」截然不同。從前我們說「撚手菜」(即國語的「拿手菜」)、「撚化」(即國語的「糊弄」),在百多年前本是好端端的常用詞。結果「南」、「藍」逐漸不能細分(就省城而言,此現象始於一九○○年前後),到如今也就因為避諱,漸絕於耳矣。
有趣的是,上文提到那蘇浙話「麻雀」一語,與此同時,竟因上海富戶南來香港避難,卻為本地人所化用。然後我們對男性自慰,遂有「撚雀」的戲稱。從語法角度分析,「撚雀」為動賓結構,與名詞「撚九」或「撚七」並不相類,更非同源。這也算是一樁滬港交通所留下的「美麗」誤會。
例四:「小」者,「鳥」也。
談到動詞,「陰陽交合」的性動作在廣東話,最常用的當然首數「𨳒」(門內作小),如今注重正字的人,多寫作「屌」。其實「屌」的本字是「鳥」,本義即從鳥類代指男性那話兒而來。然則「鳥」可以說是漢語性比喻的始祖,可能比「斑鳩」、「麻雀」還要古雅。
自古以來,「鳥」的正音只有一個,即使歷經古今音變,也與當今廣東話的「diu」音差不多。正如廣東人因為粗口「鳩」(gau),遂將「雎鳩」的「鳩」、「溝通」的「溝」改讀作「kau」,北方人也改讀了動物「鳥」,把本來的說法專為髒話「鳥」而預留。如今國語不讀「diǎo」而說「niǎo」、廣東話不讀「diu」而說「niu」,那個讀同泥母的字音都因避諱而衍生出來。
儘管如此,廣東話的粗口「鳥」與北方話的髒話「鳥」之間存有相當重要的差別:一為動詞,一為名詞。「鳥」之南來,何以變換了詞性,我們尚且找不到滿意的解釋。目前只能承認表達性動作的用詞,通俗者各地不同:在北方,有「入」(明清小說多寫作「日」)也有「肏」(近代逕作「操」,惟孰先孰後卻也難料);在福建、潮汕、臺灣,則有「奸」(為通語所挪用之後則寫作「幹」)。然後在我們穗港澳,就是「屌」。
這又令我想起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西部》:「西、鳥在巢上。象形。日在西方而鳥棲,故因以為東西之西。」那定義。有趣!有趣!鳥在巢上謂之西。箇中的玄奧處,興許也只有廣東人纔懂得了。
餘論:何解以「鳥」為意象?
這末了提出的問題畢竟難纏。我想單從語言學──甚至社會語言學──的角度分析,都不一定找得到可以令人疑竇頓消的滿意答案。但我們且可以為大家多提供語料,祈求方家深入調查。
就我們所見,借用鳥類為代指的現象,不特限於中文,亦同時見於英文。
現當代的英文指稱男性那話兒的說法,簡直多如恆河沙數,包括借自中文的「jadestalk」(即古書裏常見的「玉莖」)。除了有一大類借男性人名為之(例如:dick、willy、peter不等),英文裏也存在借用鳥類的例子。最顯而易見者,則非「cock」而莫屬了。
從前每到鷄年,總有人以「Year of the Cock」為茶餘飯後的笑柄。我小時候因此查過字典:「a mature male of the domestic chicken」。還據此以為英譯得再精確沒有了。後來纔意識到這也被英語挪用作髒話。
若論文學名篇較早的用例,可數莎士比亞的《King Lear》(《李爾王》)。劇中配角愛德伽(Edgar)曾虎落平陽,並喬裝成瘋子湯姆.奧百德林(Tom o’ Bedlam)與同樣落難的悲劇主人翁李爾王在破屋內交談,繼而胡言亂唱:「Pillicock sat on Pillicock Hill. Alow, alow, loo.」(見於該劇第三幕之第四場)。
殊不知這首歌裏頭出奇地充滿性張力:「pillicock」為複合詞,由北歐語前綴「pille-」與英語具「公鷄」義的「cock」組合而成,本義即「小鷄」;「Pillicock Hill」自然為「小鷄所棲的山丘」。這歌辭全句的含義,正指「男性那話兒高踞『mons Venus』之上」。何謂「維納斯之阜」?此乃古羅馬人對女性陰阜(pubic mound)的美稱,因為維納斯為主愛的女神。而據權威著作《牛津英文大詞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pillicock」最早的用法目前可以上溯至1335年前後,那也同時是「cock」確指為男性那話兒的最早例證。
何以中西各種文化,都如此巧合地以鳥類為性比喻?果不其然與「鳥在巢上」的「西」有關乎?我們迂迴至此,還是毫無頭緒。答案蓋闕如。
即使如此,我們已藉本題從「Ong Kaw Kaw」引起的一連兩篇論述而遍及「小、狗、懶、擦」四個廣東話粗口字。剩下「鞋」的本字既由語言學大師李榮先生(1920-2002)詳證為「㞓」(尸內作旨),也就不必細論。
走筆至此,日既在西方,則各類大小鳥兒,也當歸巢棲息去。
文:歷奇
作者介紹:歷奇,生於香港,幼年移居加拿大,並於卑詩大學亞洲研究系畢業, 主修中文,副修語言學。嘗在港工作十餘年,2021年旋歸溫哥華。在重新適應北美城居的同時, 仍難捨香江因緣及情分,多所感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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