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4抵港旅客藏私煙遭海關拘控 罪成各囚4至7個月
4名抵港旅客因進口和處理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1月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監4至7個月,其中3人被判罰500元。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嚴重性。
海關人員於去年11月26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8歲女旅客、一名37歲男旅客和一名55歲男旅客,並在他們的行李內共檢獲約9.86萬支未完稅香煙,市值共約40.4萬元,應課稅值總共約32.6萬元。3人隨即被捕,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監7個月及罰款500元。
此外,海關人員於昨日(1月21日)在機場截查一名33歲男旅客,並在他行李內共檢獲約2.84萬支未完稅香煙,市值共約12.78萬元,應課稅值總共約9.38萬元。該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他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四個月。
昨日(1月20日)海關從涉案旅客截獲的私煙。海關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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