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港岛打击白牌车 拘两司机
港岛总区交通部今日(15日)上午进行打击非法载客取酬(俗称“白牌车”)的行动,成功截获两辆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涉及两名男司机。
行动中,警方派员乔装为乘客,于湾仔区分别登上两辆私家车,到达目的地后,警方发现两名分别44岁及52岁的本地男司机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警员向涉案司机发出交通传票,涉案两辆私家车亦被扣查检验。
警方打击白牌车。警方提供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除非汽车获发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使用车辆作出租或载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处罚款一万元及监禁6个月,再干犯则可处罚款2.5万元及监禁12个月。
警方呼吁,市民出行时亦应选择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关车辆的用途为非法载客取酬,有关车辆的第三者风险保险或会失效,一旦发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会失去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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