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客睇楼险闯民居︱大律师指或涉严重疏忽 吁民事索偿:几张超市券想了事出手太低
一名女租客早前租屋后,昨日有持单位锁匙的地产经纪带客上门“睇楼”,险遭闯入民居。女租客及业主先后在社交平台Threads发文,指控地产经纪违反行业操守。业主称早前委托代理成功出租单位后已收回单位锁匙,女租客则指代理事后尝试以300元超市券企图了事。《星岛头条》正向地监局查询。
陆伟雄:事件未必涉“企图入屋犯罪”
大律师陆伟雄接受《星岛头条》访问时表示,相信事件未必涉“入屋犯罪/企图入屋犯罪”等刑事罪行,但或涉疏忽和违反专业守则,故呼吁业主或租客可循民事索偿,并向地监局作出投诉。
刑事方面,陆伟雄认为经纪带客上门睇楼未必是故意或有心想擅闯民居,初步了解相信事件不涉及企图入屋犯罪。不过,由于事件或涉人为疏忽,导致屋内租客受影响,业主或租客可循民事向地产代理追讨赔偿。至于3张100元的超市券,他笑言“如果几张百佳券就想息事宁人、就咁了事,出手未免低咗少少。”
吁地监局主动调查
至于地产经纪,陆伟雄表示,由于他是持牌经纪,如果在业主不知情下,在背后“配多条匙”,并因今次“带客睇楼而穿煲”,则可能涉违反专业守则。他呼吁业主可向地产代理监管局(EAA)投诉涉事地产代理,指轻则或会罚款,或要求该经纪“再上堂”,但相信未严重到要吊销牌照。
而即使事主未有作正式投诉,由于涉及的疏忽严重,他认为地监局也应主动调查,找出责任谁属。陆雄伟又藉今次事件,提醒地产经纪在收到业主放盘的锁匙时,不要在未经业主同意或知悉前,私下配多一条匙;即使业主同意,完成放盘后也应把所有锁匙交还业主。
行家疑涉事经纪“来都来了搏一搏”
有不愿具名的地产经纪向《星岛头条》透露,行内惯例同公司对旗下租盘状况一般都会有纪录,怀疑事件是源于有经纪明知单位已租出,但“搏一搏”新租客未入住单位,带客人上楼看间隔。至于为何明知门外有鞋仍然尝试开门,他推测是因为“来都来了”,“再搏一铺无人喺入面囉。”
被问到租楼后突然有地产经纪带人上门看楼的情况多不多,他则称正常不会出现,除非把单位租出去的同事没有把资料输入电脑。他又指,“配多几条锁匙”属正常做法,用作分配予不同分店。
男职员试图用锁匙开门 赫发现单位设安全锁
据女租客的Threads帖文,她直指“Cls 咩世界 我已经租咗单位 agent话比返晒锁匙 但今日我瞓瞓吓觉 有人想冲入埋”。从她上载的影片所见,事发于昨日早上约11时53分,一名地产代理男职员带同一男一女客人上门“睇楼”,其间男职员在涉事楼层向客人介绍:“呢度一层6个单位,咁ABCD就向前行,咁就EF就向返后行嘅。”
其后男职员则手持锁匙走到女事主的单位门外,当时女客人已疑惑表示“有对鞋喺到㖞”,经纪闻言未有理会,继续上前用锁匙尝试开门并一度按下门钟掣,当他再用锁匙开门时,赫然发现单位锁了安全锁,于是站在门外等候,片段至此终结。
记者:陈俊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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